公开(公告)号 | CN101126079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20 |
申请(专利)号 | CN200610121539.8 |
申请日期 | 2006.08.18 |
专利名称 | 黑色素细胞悬浮液的保存方法 |
主分类号 | C12N5/08(2006.01)I |
分类号 | C12N5/08(2006.01)I;A61K35/12(2006.01)I;A61P17/00(2006.01)I |
分案原申请号 | |
优先权 | |
申请(专利权)人 |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
发明(设计)人 | 施冰如;廖智菁;申屠子萍;杨莹蓉;吴怡萍 |
地址 | 台湾省新竹县竹东镇中兴路四段195号 |
颁证日 | |
国际申请 | |
进入国家日期 | |
专利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 迅 |
国省代码 | 台湾;TW |
主权项 | 一种黑色素细胞悬浮液的保存方法,其特征在于,以非室温(25℃)条件进行保存处理,包含: 制备黑色素细胞悬浮液; 于约4-22.5℃温度范围内,保存该黑色素细胞悬浮液。 |
摘要 | 本发明关于一种黑色素细胞的保存方法。将黑色素细胞制成悬浮液后可保存于4-22.5℃的温度范围内,其中新生儿黑色素细胞悬浮液的保存温度较佳为4-15℃间,保存48小时后仍然保持71%以上的细胞存活率和活性。成人黑色素细胞的保存温度较佳约为10-22.5℃间,保存24小时后亦保有72%以上的细胞存活率和活性。同时,于此温度范围下,可避免黑色素细胞聚集(aggregate)的情形产生。该黑色素细胞悬浮液可用以治疗皮肤白化症(leukoderma),及其它黑色素细胞缺乏的症状。 |
国际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