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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分类:神经系统药物 二级分类:神经细胞活化剂及营养药物 三级分类:胆碱酯酶抑制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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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斯的明、酶司的明、酶抑宁、Ambestigmine、Mytelas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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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季铵类易逆性抗胆碱酯酶药。兴奋骨骼肌作用较新斯的明强,作用持续时间也较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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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服给药治疗重症肌无力,尤其对不能耐受新斯的明或吡斯的明的病人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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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起始量,5mg/d,可间隔1~2日,每日增加5mg,至获得所需要的反应。维持量个体差异大,通常为5~10mg/次,3~4次/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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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引起M胆碱受体兴奋较新斯的明少,故禁止常规性与阿托品同时应用,此时过量所致M受体兴奋受到抑制后将导致更严重的N胆碱受体效应(如自主运动麻痹volun-tary paralysis)。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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