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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分类:血液系统药物 二级分类:纤维蛋白溶解药 三级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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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栓酶、法链吉、链球菌激酶、Kabikinase、Kinalysin、Plasminokinase、SK、Streptase、Streptokinasu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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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冻干粉):10万U,15万U,20万U,25万U,30万U,50万U,75万U,150万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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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是从β-溶血性链球菌培养液中提纯精制而成的一种高纯度酶,具有促进体内纤维蛋白溶解系统活力的作用,使纤维蛋白溶酶原转变为活性的纤维蛋白溶酶,使血栓内部崩解和血栓表面溶解。当静脉使用时,其纤维蛋白亲和性不高。本品先与纤维蛋白溶酶原形成复合物,此复合物再激活纤溶酶原成为纤溶酶,溶解血块,对整个凝血系统各组分也有系统性作用。本品具抗原性,1年内不可重复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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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的血浆单向清除时间为18~30min。其生物半衰期(自活化至溶栓效果的半衰期)约82~104min,故本药应采用静脉滴注方式给药。链激酶-纤溶酶原复合物很快即从血浆清除,但是与抗纤溶酶相结合的纤溶酶则在血栓部位释出,后者可使停止滴注后的溶栓效果延长12h。本药不通过胎盘,但与抗体结合后能通过胎盘。静脉注射后主要分布于肝脏,其代谢产物主要从肾脏经尿液排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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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如血栓性静脉炎(深静脉血栓形成)、周围动脉的血栓形成或栓塞、急性肺栓塞(包括急性二叶以上的完全栓塞、多发性梗死总面积相当于二叶以上、多发性梗死伴休克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中等栓塞者原有慢性心肺疾病而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等),血管外科手术后的血栓形成,导管给药所致的血栓形成,急性心肌梗死,中央视网膜动静脉栓塞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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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药过敏者。2周内有出血、手术、外伤史、心肺复苏或不能实施压迫止血的血管穿刺患者,近期有溃疡病史、食管静脉曲张、溃疡性结肠炎或出血性视网膜病变患者、未控制的高血压(血压≥160/110mmHg以上)或疑为主动脉夹层者、凝血障碍及出血性疾病患者,严重肝、肾功能障碍患者、近期患过链球菌感染者禁用。二尖瓣狭窄合并心房颤动伴左房血栓者、感染性心内膜炎患者以及妊娠妇女禁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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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慎用:(1)10天内曾做手术或有外伤(包括创伤性活检、胸腔穿刺、心脏按摩、动脉穿刺等)者;(2)溃疡性结肠炎或憩室炎;(3)凝血障碍(如凝血因子缺乏、非狼疮型抗凝物、严重血小板减少等);(4)房颤或心内血栓;(5)严重高血压(舒张压大于14.67 kPa);(6)妊娠期或产后10天内;(7)溶栓剂过敏症;(8)进行性肺空洞性疾病;(9)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病伴出血倾向者;(10)急性皮肤溃疡或黏膜病灶。2.本药溶解时,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不可剧烈振荡,以免活性降低。溶液在5℃左右可保持12h,室温下要及时应用,放置稍久即可能活性降低。3.在使用链激酶过程中,应尽量避免肌内注射及动脉穿刺,因可能引起血肿。严重出血时可用凝血药对抗。4.本药剂量经个体化调整(根据链激酶耐受试验)后,可在比常规推荐剂量低的剂量下达到溶栓目的,这样可降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5.给药3~4天后常伴有抗体生成,其中80%抗体滴度可维持1年,50%可维持2~4年。6.原则上手术或外伤后3天内不得使用本药,但若产生急性栓塞必须紧急治疗时,亦可考虑应用高剂量的链激酶以减少出血机会。但应严密注意手术部位的出血问题。7.在用本药前使用过肝素者,须先以鱼精蛋白中和;若是使用双香豆素类抗凝血药,则须测定凝血状况,正常才能使用本药。8.多巴酚丁胺2mg/ml与链激酶3万U/ml合用,可有微量晶体形成。9.溶栓并发症的处理:(1)出血:非穿刺部位或非常见部位发生出血,应立即停止溶栓治疗,并测定TT值,若TT值超越治疗范围,应予重复检查,直到低于治疗范围。用量过大引起出血者,可用氨基己酸或氨甲苯酸等药物止血,更严重者可补充纤维蛋白原或全血。若病情需要,可考虑用半剂量启动,避免再次用冲击量,每12小时测定1次TT。(2)变态反应:本药引起的中等发热可服用非甾体抗炎药,激素对预防发热无效。过敏反应由免疫复合物机制参与,较少见,激素无预防作用。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3)栓子脱落:一旦发生,应继续溶栓使栓子溶解。(4)再栓塞:溶栓治疗后必须给予抗血小板及抗凝药物以抑制潜在性血栓复发倾向。因此,在开始溶栓治疗之初,宜将链激酶与低剂量阿司匹林(160mg)合用,待溶栓后,继续使用阿司匹林1个月,以降低急性期及15个月内的病死率,但出血倾向会略加重。10.用药同时进行溶栓监测:溶栓治疗开始后4h以及之后每6~12小时,需监测TT,TT值以延长1.5~5倍为宜。而测定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对溶栓状态、出血危险性及临床处理均无参考意义。给药12h后TT自40~60秒钟变成20~30秒钟时,链激酶应减量(自每小时10万U减至每小时5万U),6h后重复测定TT,若TT回升到40~60秒钟,可继续按此量输注:若TT仍在20~30秒钟,则应将药量减至每小时2.5万U,若复测TT仍不回升,则应停药代之以肝素抗凝。溶栓过程中若TT为基础值的5倍以上,应立即停止治疗。每2~4小时重复测定TT,直到恢复治疗范围,本药可减半量滴注,然后每6小时监测TT,每4小时监测生命体征。11.给药前0.5h,先肌内注射异丙嗪25mg,静脉注射地塞米松2.5~5mg或氢化可的松25~50mg,以预防不良反应(出血倾向、感冒样寒战、发热等)。治疗结束时,可用低分子右旋糖酐作为过渡,以防血栓再度形成。12.在治疗深静脉血栓时,因上下肢静脉血流小,深静脉血栓溶栓治疗常不足以使血栓溶解,故本药经导管滴注或经导管插入血栓内滴注可提高成功率。本药1次制备的稀释液应在6h内滴完,不能超过8h。2~6h后,新鲜血栓即可发生溶解。13.心肌梗死在发病6h内,溶栓治疗的效果好。因此,对胸痛持续30min以上、硝酸甘油及其他扩张冠状动脉药物不能缓解的ST段抬高的急性心肌梗死者,即有指征考虑溶栓治疗。14.在溶解血凝块方面,静脉内给药与冠状动脉内给药同样有效。两种途径导致的溶栓并发症也相同。由于静脉内给药更利于操作,而冠状动脉内给药耗时更多,因此静脉给药通常为优先选择的途径。15.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1)人体内常受链球菌感染,故体内常有链激酶(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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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药对溶解纤维蛋白的特异性低,易产生全身性溶栓并发症。表现为:(1)出血:可为大量出血或致命性的中枢神经系统出血。如为注射部位出现血肿,则不需停药。(2)变态反应:常引起中等发热,但过敏反应少见。(3)血栓脱落:未完全溶解的血栓脱落并不常见。(4)再栓塞:溶栓后,由于最初触发血栓的内皮暴露,未完全溶解的血栓残核可再致栓,溶栓药促发血小板活化,溶栓酶促进FVa活化以及导管促使血管痉挛、血管受损加重等因素,可使溶栓已成功的部位再发生血栓。(5)经冠状动脉注射本药时,再灌注心律失常(也是冠状动脉再通的标志)的发生率较高,最常见的是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及频繁室性早搏。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能有发热、寒战、头痛、不适等症状,可给予解热镇痛药对症处理。3.来源于细菌的链激酶制剂,应用后易发生异体蛋白反应(如发热、低血压、荨麻疹、皮疹、支气管哮喘等)。4.静脉炎:链激酶滴注部位发生的静脉炎是很常见和棘手的。5.背痛:本药在静脉滴注时可引起严重的背下部痛,停药数min后可缓解,但有时需用阿片类镇痛药缓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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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滴注:1.成人:(1)肺栓塞:初始剂量为25万U,在30~45min内滴完,然后以每小时10万U维持24~48h。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2)深静脉血栓:滴注部位以患肢为宜(若累及下肢,可选用踝或足背静脉;若上肢受累,可选用同侧前臂静脉)。初导剂量为25万U,在30~45min内滴完,然后以每小时10万U维持48~72h。如血栓范围广而患者能耐受,可滴注5~7天;仍不能溶解者则代以肝素抗凝治疗。(3)视网膜动脉闭塞:本药的溶栓效果较差,需在闭塞1~2h内恢复血流才能使视网膜组织功能恢复。一般须用药12~24h。(4)心肌梗死:一次性应用,剂量为150万U,于30~60min内滴完,之后每分钟给药3 000U,持续15~150min。溶栓后常以口服华法林预防再梗死。2.儿童:儿童的初始剂量应根据抗链激酶值的高低而定,维持剂量根据血容量换算,保持在每小时每毫升血容量20U的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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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药与阿司匹林合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发生出血性并发症的危险性增加。故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在血栓溶解完成以前,应避免使用阿司匹林。2.本药可改变血小板的功能,增强抗凝血作用,与吲哚美辛、双嘧达莫、保泰松及其他已知的能显著影响血小板完整性的药物合用时,发生出血的危险性增加。3.与依替贝肽、华法林合用,发生出血的危险性增加。4.本药可对肝素的抗凝血作用产生部分抵抗性,当和肝素合用时,需要提高肝素用量和随时调整本药的用量。5.本药是一种酶制剂,许多化学品(如蛋白质沉淀药、生物碱、消毒灭菌药等)都会使之活性降低,故不宜配伍使用。6.与阿司匹林同时使用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具有良好的效果。同时或事先使用抗凝剂或右旋糖酐,可增加出血危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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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是由β溶血性链球菌培养产生,经纯化而得的酶制剂,分子量约为47000。SK并不直接激活纤溶酶原,而是通过1∶1链激酶纤溶酶原复合物,促使纤溶酶原转化为活性纤溶酶。静脉和冠脉内注射本品,可使急性心肌梗死面积减少,梗死血管重建血流。主要用于动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的溶栓治疗,如深部静脉血栓形成、急性肺栓塞、新鲜心肌梗死、周围动脉栓塞、中央视网膜动静脉栓塞等。首次剂量宜大,以中和抗体。如出现过敏反应可给予抗过敏药物,重症者可用氢化可的松或地塞米松,一般不在做溶栓前常规抗过敏治疗。治疗结束后12h用抗凝剂(如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以防血栓再形成。应避免肌内注射及动脉穿刺,以防血肿。溶解时轻摇,以防止效价降低。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应尽早开始。用链激酶后5天至12个月内不能重复使用链激酶。若再次发生心肌梗死,可用其他溶栓药。本品静脉注射对动静脉内新鲜血栓形成,血栓栓塞都有显著疗效。对于3~4天内的深静脉血栓形成,约有2/3可以部分或完全溶解,用于急性肺栓塞,24h内可溶解5%栓塞药物。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对周围动静脉性血栓栓塞,72h内能部分或全部溶解。对1周后的血栓几乎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