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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分类:循环系统药物 二级分类:抗高血压药物 三级分类:利尿降压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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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乙酰唑胺同。为强大的碳酸酐酶抑制药。作用于近曲小管,减少H+-Na+交换而利尿,不减少尿酸排泄为本药优点。但由于利尿效能低,作用弱又排出大量碳酸氢盐,引起代谢性酸中毒,氨的重吸收也由于尿变碱而增多,现已少用。本品能减少眼房水的分泌,使眼压下降。能对抗在低氧分压过度换气引起的代谢性碱中毒,可预防和治疗高山病,也能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某些功能不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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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不用于妊娠妇女和哺乳妇女。2.禁用于低血钠和低血钾、肝肾功能不全、肝硬化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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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可能引起严重的磺胺高敏反应,偶可致死。包括Stevens-Johson综合征、中毒性肝坏死、皮肤坏死、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必须停药。2.日剂量超过1g并不增加利尿作用,但思睡的副作用增加。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3.登山,最好缓慢增加登山高度。如迅速登高,本品并不能消除严重的高山病,如高原肺水肿和高山脑水肿的症状。4.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血电解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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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痹感、听觉减弱、食欲丧失、胃肠道混乱、嗜睡等。2.水电解质平衡失调:代谢性酸中毒和低钾血症。3.皮疹、血红蛋白尿、糖尿、肝功能不全、光敏性皮炎和惊厥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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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口服125mg,3~4次/d,产生明显效果后,改为维持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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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能引起严重的磺胺高敏反应,偶可致死。包括Stevens-Johson综合征、中毒性肝坏死、皮肤坏死、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必须停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