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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分类:循环系统药物 二级分类:抗心律失常药物 三级分类:Ⅰ类抗心律失常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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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射剂:50mg(5ml);2.片剂:0.1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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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Ⅰa为抗心律失常药。主要为抑制膜对Na 的通透性。减慢传导。延长心房、心室肌的不应期也延长预激综合征患者附加传导的不应期及传导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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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吸收迅速,吸收率为80%~100%,口服药后1~3h血药浓度达峰值,静脉注射后1min起效,生物利用度约83%,治疗浓度范围为2~7μg/ml。半衰期为5~7h,约25%经肝脏代谢,约50%从尿排出,约25%经胆道排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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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肾衰竭、广泛心肌损害如心肌病及低血压患者慎用。2.老年人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3.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压、心电图、心功能及肝肾功能、眼压、血清钾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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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脏方面:可引起轻度房室传导阻滞、Q-T间期延长、加重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的病情、尖端扭转型心动过速。2.因该药有抗胆碱能作用,可引起口干、便秘、尿潴留、视力模糊等。3.其他:恶心、胃部不适、皮疹、粒细胞减少,均少见。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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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服:每次100~200mg,每6小时或8小时1次;缓释剂每次200~400mg,每天2次。2.静脉注射:每次2mg/kg,5min以上,每次量不可超过150mg,如无效20min后可重复1次,静脉滴注维持量为每小时20~30mg,每天总量不超过800m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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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时加重传导阻滞。2.增强华法林抗凝作用。3.减低地高辛疗效。4.服此药期间饮酒可加重低血压及低血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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