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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分类:抗生素 二级分类:抗寄生虫药 三级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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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的衍生物。可杀灭非洲锥虫和盘尾丝虫成虫作用,但对微丝蚴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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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治疗早期非洲冈比亚锥虫病和罗得西亚锥虫病,但本药不能到达脑脊液,对后期中枢神经系统受影响的患者无效。也可用于治疗盘尾丝虫病。如与乙胺嗪并用,兼有杀微丝蚴作用。对班氏丝虫病、马来丝虫病无效。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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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肾脏病和肾功能不全者、10岁以下儿童和年老体弱患有严重肝病者禁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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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住院严密观察下治疗。2.为避免首次注射可能发生的虚脱,注射首剂必须特别小心,注射最初几微升后应至少停1min,然后再用30s注射0.5ml再停1min,接着再在数min内将剩余部分注射完成。3.注射第1剂出现过敏变态反应者,以后不再用本品。4.应每周检查蛋白尿,出现严重蛋白尿,并有管型者应立即停药。5.患盘尾丝虫病的孕妇应在分娩后才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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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早期锥虫病:(1)成人静脉注射:分别在每1、3、5、11、17、23、30d给5、10、20、20、20、20和20mg/kg,均用10%水溶液缓慢注射。(2)儿童静脉注射:按体重计算,剂量和疗程同成人。2.治疗盘尾丝虫病:最好先用乙胺嗪1个疗程。静脉注射:总剂量66.3mg/kg,在6周内逐渐增加分剂量完成1个疗程,即在第1、2、3、4、5、6周分别缓慢静脉注射3.3、6.3、10、13.3、16.7、16.7mg/kg。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治疗后6~12d复查,减虫率可达90%~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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