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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分类:皮肤科用药 二级分类:各种外用搽剂 三级分类:角质剥脱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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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霜剂:0.025%,0.05%;2.凝胶剂: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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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是一高效药剂,主要是调节表皮细胞的有丝分裂和促进表皮的细胞更新,使病变皮肤的增生和分化恢复正常,特别是能促进毛囊上皮的更新,防止角质栓的阻塞,抑制角蛋白的产生,12周皮损便可消退。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它对多数患者都有很好的疗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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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最初几周可能会出现红斑、烧灼感或脱皮现象,待皮肤适应之后这些现象将消失。2.若红斑、烧灼感、脱皮等持续或无效,应在医生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在取得明显疗效之后,经医师同意可减少用药次数巩固疗效。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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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每天1次,于睡前用手将药轻轻涂于患处,不要揉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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