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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分类:皮肤科用药 二级分类:各种外用搽剂 三级分类:抗真菌药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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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霜剂(1%):10g,20g;2.溶液剂(1%):30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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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在体外有广谱抑真菌作用,尤其对白色念珠菌、革兰阳性菌及须发癣菌具有杀菌活性,疗效与咪康唑、益康唑相似。其作用机制为抑制麦角甾醇合成中14α-甲基羊毛甾醇的脱14α-甲基阶段。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本品皮肤吸收极少,涂敷的大部分活性成分仍留在上皮的角质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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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各种真菌感染,以及真菌和革兰阳性(如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混合感染;对引起红癣的棒球杆菌也有效;还用于四肢、躯干、头皮、生殖器部位以及皮肤皱褶处的细菌性疾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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