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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分类:皮肤科用药 二级分类:各种外用搽剂 三级分类:抗真菌药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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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使用本品之前,应先尽可能地将被感染的指(趾)甲剪短,并用所提供的指(趾)甲砂锉使病甲变得粗糙,在治疗的第1个月内,每隔1天在病甲部分涂一薄层;第2个月内,用量可减至每周至少涂药2次;从治疗的第3个月开始,每周涂药1次。在整个疗程中,应每周1次用指(趾)甲清洗剂洗整层薄膜,同时尽可能地将病甲用砂锉再次除去。若涂剂薄膜层被破坏,应及时重新涂药覆盖该部分。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疗程的长短取决于感染的程度,但不应超过6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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