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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分类:皮肤科用药 二级分类:各种外用搽剂 三级分类:抗真菌药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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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霜剂:150mg(15g),300mg(30g);2.凝胶剂:2000mg(200g);3.溶液剂(10mg/g):25ml,50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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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新型局部抗真菌药,低浓度时对皮肤真菌有杀菌作用,对念珠菌属及酵母菌具有抑菌作用,对革兰阳性菌及阴性细菌均具局部杀菌作用。作用机制为损伤真菌的脂质代谢,通过抑制角鲨烯转化成羊毛甾醇,干扰真菌的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与咪唑类抗真菌药比较,本品干扰真菌麦角甾醇生物合成的较早阶段。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其透皮吸收好,代谢完全,可产生大量的无抗真菌活性的代谢物,由尿及胆汁排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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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毛发、指(趾)甲由发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麦皮癣菌属所致真菌感染;浅表念珠菌病、花斑癣;乳房下、指(趾)间、臀间、腹股沟的擦烂性真菌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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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涂:对皮肤感染,一般每天涂敷患部一薄层。治疗持续时间,皮肤真菌感染为2~4周,严重病例1~8周,浅表念珠菌病4周,甲癣约6个月,花斑癣为2周。为防复发,在感染的所有体征消失之后再继续治疗约2周。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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