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中注意事项]
1.伤口清洗是清创术的重要步骤,必须反复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务必使伤口清洁后再作清创术。选用局麻者,只能在清洗伤口后麻醉。
2.清创时既要彻底切除已失去活力的组织,又要尽量爱护和保留存活的组织,这样才能避免伤口感染,促进愈合,保存功能。
3.组织缝合必须避免张力太大,以免造成缺血或坏死。
[术后处理]
1.根据全身情况输液或输血。
2.合理应用抗生素,防止伤口感染,促使炎症消退。
3.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如伤口深,污染重,应同时肌肉注射气性坏疽抗毒血清。
4.抬高伤肢,促使血液回流。
5.注射伤肢血运、伤口包扎松紧是否合适、伤口有无出血等。
6.伤口引流条,一般应根据引流物情况,在术后24~48小时内拔除。
7.伤口出血或发生感染时,应即拆除缝线,检查原因,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