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开复位的时间]
对骨折切开复位的时间有不同的看法,一般说来,应根据全身情况和局部伤情而定。其原则如下:
1.开放性骨折或脱位在8~12小时以内,污染较轻者需紧急手术,如清创彻底,也可行内固定术。12~24小时的开放性骨折,也应清创。术中手法复位骨折,可选用简单的内固定,如钢丝、螺钉等以维持对位。术后用石膏固定或牵引固定。超过24小时的,一般不清创,应敞开伤口,充分引流,同时作牵引复位和固定,或手法复位,石膏固定。
2.并发主要血管损伤的骨折,应紧急手术。
3.闭合性骨折已决定需行切开复位者,如全身情况允许,又无手术禁忌证,应争取早期手术。一般以伤后2~4日为宜。在此期间可有充分时间作术前准备、计划手术和准备器械;此时组织虽已水肿,但骨折周围的组织间隙尚可辨认,手术尚无很大困难;此时骨折愈合刚刚开始,手术对骨折愈合的干扰不大。有人认为在伤后1~2周后手术为宜,因为此时骨折端的血供丰富,有利于骨折愈合。但另一方面,此时血肿已机化,并有肌肉痉挛等,手术有一定困难,对骨折愈合的干扰较大。如再往后延期,则骨折已初步愈合,软组织挛缩,手术困难增大,对骨折愈合的干扰更大。
4.来诊较晚的闭合骨折,肿胀严重,皮肤发生水泡者,又无紧急手术的适应证时,应暂行外固定或牵引,抬高患肢。待肿胀消退,痂皮脱落,皮肤洁净后再行手术。
[术前准备]
1.骨折是严重外伤引起的,病人多有剧痛和失血,术前应给予止痛和配血。对一般情况欠佳或已有休克者,应给予输液、输血等抗休克治疗,待病情稳定后手术。
2.术前骨折部位应摄正侧位X线片,以明确骨折的部位、形态和移位情况,便于决定术式和内固定物。对术中需摄X线片者,应事先通知放射线科及手术室做好准备。
3.术者应提出需用的特殊器械,并检查器械准备是否齐全,以免临时准备,延长手术时间。
4.开放性骨折应即用抗生素和破伤风抗毒素;或原为开放性骨折因故延迟手术达2周以上者,应再用抗生素及重复注射破伤风抗毒素。
5.切开复位后需用内固定物或骨移植者,应于麻醉后立即静脉点滴抗生素,以后每6小时1次,共用4次。
6.骨折部位要有足够范围的清洗和消毒准备,参加手术者当日应避免接触化脓伤口,严格执行洗手规程等,以防切口感染。
7.因故需延期手术的病人,应先行牵引,既可复位,又可暂作固定,且能克服软组织挛缩,减少手术时复位困难。
8.需同时植骨的骨折,如延迟手术的骨干骨折,愈合缓慢的骨折等,术后应做好供骨区的准备。
[麻醉]
在疼痛和肌肉痉挛的情况下,进行骨折的复位是很困难的。因此切开复位术要求完全无痛和肌肉松弛。麻醉方法可以根据年龄、骨折部位来选择。一般,儿童多选用全麻;成人上肢可用颈丛或臂丛麻醉,下肢选用腰麻或硬膜外麻醉;躯干多选用气管内插管麻醉或硬膜外麻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