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证]
1.对粉碎性骨折,内固定不能有效地保持复位,手术又能损害骨折块血运,一般多不作切开复位、内固定。但关节内粉碎性骨折和长骨蝶形骨折复位后不能保持位置者,应施行内固定。
2.开放性骨折超过12小时,或虽在12小时以内,但污染较严重者。
3.骨折区有急性感染者。
[术前准备]
除同骨折切开复位术的术前准备外,尚需作下列准备。
1.内固定物的金属质量应无电解作用,不锈,硬度适当,规格合适。不宜同时应用两种不同金属的制品,避免产生电解作用,导致骨质吸收、内固定物松动,影响愈合。内固定物的表面应光滑,损坏的或折弯后又复原的不宜使用。
2.应对骨折的性质、形态、部位及病人情况作充分研究,再决定内固定物的品种。并应充分估计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准备换用的其它品种的内固定物。在术前应对照X线片,选择粗细、长短、宽厚合适的内固定物,最好再准备比已选定的内固定物大、小各一号的内固定物以备术中选用。
3.关节内骨折、股骨颈骨折施行内固定时,应有X线摄片的准备,以便及时观察复位及内固定的情况,指导手术的进行和保证手术的成功。
4.对血运不好、陈旧性骨折畸形愈合或不愈合的病例,在切开复位、内固定的同时,应行骨移植术,或带血管的骨膜移植术,术前需作好相应的准备。
[麻醉]
同骨折切开复位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