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头吸引术(application of vacuum extracfor)是采用一种特制的吸引器置于胎头,形成负压后吸在胎头上面,通过牵引,协助娩出胎头的一种助产手术。
[胎头吸引器的构造]
胎头吸引器由吸头器、橡皮导管及抽气装置三部分组成。
图1 锥形胎头吸引器 | 图2 牛角形吸引器 |
1.吸头器 有金属型和硅胶型。金属型吸头器为锥形金属空筒和金属扁圆形。锥形金属空筒(图1~图2)又分为直形和牛角型。锥形吸头器一端大,一端小,大端为胎头端,直径5.0cm、5.5cm、6.0cm,端口包有橡皮圈以减少对胎头的损伤。小端称牵引端,顶部有一金属圈,为用力的拉手,两侧有对应的短柄,其中有一侧为空心管,与吸头主体内腔相通,称牵引柄气管,以备抽气形成负压时用。金属扁圆形(图3)似一金属罩,胎头端直径6cm,罩内有一金属薄片活瓣,用以保护胎头,以较少损伤,其内有空心管,可套上胶皮管与抽气装置连接。亦有在其两旁的罩上另装一抽气管。牵引端呈管状,顶端装有一柄作拉手。国外也有用硅胶型吸头器(图4)代替金属型。
图3 金属扁圆形胎头吸引器 | 图4 硅胶型吸引器 |
2.橡皮导管 用于连接吸头器与抽气装置。
3.抽气装置 为50ml空针或电动负压吸引机。
[适应证]
1.第二产程延长 初产妇宫口开全已达2小时,经产妇胎头露于阴道口达1小时而未能娩出者。
2.缩短第二产程 产妇全身情况不宜于娩出时摒气用力者,如产妇合并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肺结核、严重贫血或哮喘等并发症。
3.子宫瘢痕 剖宫产史或子宫手术史,在第二产程子宫收缩力增强,易引起瘢痕撕裂者。
4.持续性枕后位、持续性枕横位 胎头内旋转受阻,徒手旋转不成功,需要旋转牵出胎头者。
5.胎儿有宫内窘迫可能者。
[禁忌证]
1.骨盆狭窄或头盆不称。
2.颜面位、额位、高直位或其他异常胎位。
3.严重胎儿窘迫。
[必备条件]
1.胎儿存活。
2.无明显头盆不称,胎头已入盆。
3.宫口已开全。
4.胎头双顶径已达坐骨棘平面,先露骨质部已达坐骨棘下3cm或以下。
5.胎膜已破,胎膜未破应先行人工破膜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