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培训机构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条 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掌握教育理论,熟悉中专教育及本学科教学规律和教材教法,教学中重视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良好效果;具有较好的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参与科技开发项目研究及指导助理讲师的能力;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学科专业学术、教学论文或科技实验报告;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履行讲师职务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第三条 思想政治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教风端正。
3、加强师德修养,师德高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5、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
7、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人,一律不得晋升教师职务。
8、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第五条 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第六条 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试用合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受聘助理讲师职务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后,受聘助理讲师职务4年以上。
第七条 外语条件
1、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参加国家或省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C级考试,成绩合格。
2、符合国家或省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者,可免试。
第八条 计算机条件
1、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按规定参加国家或省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C级合格证书。
2、符合国家或省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者,可免试。
第九条 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学分;任现职以来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0学时。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条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条件-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1、对所教学科有比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2、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不断更新知识,坚持有目的、计划地自学、进修。
3、专业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一条 教育教学实践条件
1、正确理解、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学科实际和学生特点灵活组织教学,正确传授知识,解决教学中的疑难问题,有较好的组织教学能力。
2、讲课表达清楚,重点突出,并能用较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教学,板书规范,具有利用现代教学手段的能力。
3、熟练掌握教材教法,胜任不同年级专业教学。承担过全校性的教学公开课,并获得好评。
4、正确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效果良好。
5、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能结合教材内容,寓思想政治教育于学科教学之中,具有一定的教育特色。
6、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者除外),所带班级受校级以上表彰。担任学校中层领导职务且从事学生管理、教研教改、团队辅导工作,或负责学生工作,带领管理学生参加学校团队日常训练、社会实践等工作的教师,其工作时间等同班主任工作时间计算。具有一定的育人成绩,并能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班主任或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 教学科研条件
1、了解本学科教育教学发展的新动态,收集本学科的科研信息,在教研方面能提出较新的见解或思路。
2、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3、有培养、指导助理讲师、教员的能力。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用具体事例说明)。
第十三条 工作量条件
专任教师每周课时不少于10节;班主任及兼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周课时不少于8节;学校级行政领导每周课时不少于4节。
授课节数为每周实际课堂教学时课,实验课、实习课按实际节数计算,第二课堂等折半计算;新开设课程可适当减少;担负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工作和其他教学工作,应列入工作量计算。
第十四条 业绩条件-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1、育人成效明显、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使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有明显提高,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用具体事例说明)。
2、教学效果显著。在相当条件下,所教班级学生成绩有所进步,学生的实践能力不断提高(用具体事例说明)。
3、任助理讲师期间,至少在校内上过2次教学公开课或示范说课并获得良好以上(附有关评价意见);须参加校内组织的课堂教学评估或专业技术工作答辩,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档次。
4、任助理讲师期间,写出有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有1篇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或获省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或获省职称论文专家鉴定C级证书以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有关事项
1、“国家级专业刊物”指国家各部委、国家学术研究机构、全国各专业学会主办的,并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公开出版的专业理论(学术、技术)刊物(包括相应级别报刊的学术、理论、教育专版);“省级专业刊物”是指省属有关部门、学术研究机构、专业学会主办的,并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公开出版的专业理论(学术、技术)刊物(包括相应级别报刊的学术、理论、教育专版)。
2、论文在省级专业刊物(正式期刊)公开发表、或省级教育教学评比一等奖及省职称论文专家鉴定A级为同一水平、档次,可互通互用-论文.客服.QQ,81995535;
正常评审使用的论文,增刊发表2篇可等同正式刊物发表1篇;
省级教育教学论文评比须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研部门主办。
3、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为综合奖,表彰的“师德先进个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教改积极分子”等为单项奖,2项单项奖可合计1次综合奖。
第十六条 本资格条件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资格条件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