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党校教师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根据重庆市党校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渝职改办〔2009〕194号发布:
重庆市申报党校高级讲师职务资格评审条件,参考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重庆市县级(含双桥区)党校(行政学校)及委托评审的其他单位从事教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申报条件
㈠政治思想条件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列主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风严谨,勤奋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医 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搜集.整理
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
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取得讲师职务1年及以上。
⒉城口、丰都、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13个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县党校不具备规定学历者,按市职改办有关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重庆市县级(含双桥区)党校(行政学校)及委托评审的其他单位从事教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申报条件
㈠政治思想条件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列主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风严谨,勤奋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⒈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规定执行。
⒊任现职以来须有1年及以上基层实践工作经历。
㈢外语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㈣计算机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㈤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规定,党校教研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60学时。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符合第四条评审条件的教师,可不受第二条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职务档次限制,破格推荐评审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㈠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推荐评审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1.承担国家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被国家社科规划办评为优秀成果四等奖(优秀奖)及以上的课题负责人或被评为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
2.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软科学研究二等奖及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国家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的主研人员。
3.在全市有较大影响,是本学科的市级学术带头人。
4.在某一学术领域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在市内外有重大影响,或取得突出的经济、社会效益。
㈡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也可破格推荐评审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1.承担国家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或被国家社科规划办评为优秀成果四等奖(优秀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
2.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软科学研究二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
3.在国家和市级重点科研项目中解决了重大学术理论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在教研、教改、教材建设、社会科学研究或发展新科学方面成果显著,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优秀教材二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5.教学方法独到,教学效果显著。近三年来教学工作量超过标准课时,且教学质量评估获优质课奖2次及以上,或评教优良率达85%以上占授课总量的75%以上,或获得全市党校系统教学比赛奖。
⒍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深化改革、发展经济起了重要作用。
⒎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第一作者)及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
四、评审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教学条件及相应的学术条件。
㈠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1.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2.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
3.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较好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实际问题。
4.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掌握并综合运用现代干部教育方法,具备较强的党校教学工作能力。
㈡教学条件
能较好地完成教学授课任务。年均主体班专题教学课时不得少于120标准课时,教学质量评估优良率达75%以上占授课总量的60%以上,且在全市党校(行政院校)系统教学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㈢学术条件-医,学全,在线.搜集www.lindalemus.com.整理
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论著(含教材、译著)5万字以上,其中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6篇(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党校申报人员不少于4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含市级部门)研究课题并结题。
2.研究成果、调研报告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含市级部门)采纳的主研人员。
3.科研成果获得全市党校系统科研评比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五、附则
㈠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㈡本条件由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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