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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2〕161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16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事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现将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望及时告知我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公路、运输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公路、桥梁、隧道、市政道路工程、汽车、船舶等载运工具及公路建设和养护机械运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四条  职称外(汉)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六条  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七条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第八条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2.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2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系统掌握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分析、研究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具备指导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经历)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路、桥梁、隧道和市政道路工程

(1)主持完成国家级1项以上、自治区级2项以上或地州市级3项以上公路规划项目,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和有关文件的编制。

(2)完成省部级以上1项以上或地州市级2项以上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或地州市级3项以上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或地方行业标准、定额、规范或技术指南的制定或修订。

(4)完成10项以上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核。

(5)完成3项以上大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

(6)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

(7)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建设工程或大、中修改造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的施工、管理、监理、试验检测工程。

(8)完成1条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或30公里以上一般公路的日常养护任务。

(9)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交通环境评价、设计及审核。

(10)在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长期从事公路、桥梁、隧道和市政道路工作,对本专业有独到的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做出重要贡献,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2.汽车、船舶等载运工具及公路建设和养护机械运用

(1)完成1项自治区级以上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或课题。

(2)完成1项以上复杂的技术引进、消化、推广项目;或2项以上复杂的车辆或其他运输生产项目的技术改造。

(3)组织完成汽车全车的大修,解决大修中复杂的技术问题。

(4)完成汽车专用保修设备的勘察设计;或大、中型汽车运输企业、维修企业、检测企业方案设计。

(5)完成1项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或专业性技术标准、规程、规章的制定或修订。

(6)主持完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发动机试验室整套检测设备的安装、调试。

(7)主持完成1项以上大件货物运输或特殊条件下的散货、集装箱运输全过程的生产组织;或1项以上较大型运输项目的方案论证、技术评估并组织实施。

(8)独立完成2项以上复杂的技术工作或解决3项以上复杂的技术问题。

(9)主持完成1项以上大型、2项以上中型工程建设项目或养护工程机械配置、调度、维修和保养工作。

(10)组织完成5次以上汽车技术鉴定或10次以上汽车评估。

(11)在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长期从事汽车、船舶等载运工具及公路建设和养护机械运用工作,对本专业有独到的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做出重要贡献,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四)业绩成果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除具备1-4项中的1项外,根据所从事专业,还须相应具备5-6项中的3个子项。

1.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地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额定限额内)。

2.获自治区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勘察设计奖及行业主要奖项三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技术报告通过自治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审查验收。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了地州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项目及相关任务。

5.公路、桥梁、隧道和市政道路工程

(1)完成的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课题,对国家、区域发展和学科发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拓性。

(2)完成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或地州市级公路规划项目,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鉴定或得到应用。

(3)编制的国家、行业或地方专业性技术标准、规范、定额、规程、指南,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鉴定或颁布实施。

(4)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负责提出的审查意见被采纳,经实践验证合理(需附采纳证明)。

(5)完成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评审或交付使用。

(6)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交通环境等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或大、中修改造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水毁修复工程,通过工程质量检验,达到合格等级。

(7)完成的公路养护工作计划、技术方案等,经相关部门的审定,科学合理,实施效果良好。

(8)在养护工艺、设备技术革新等方面有创新成果,解决了复杂的养护技术问题。

(9)完成本专业领域的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得到实际应用,取得显著成效。

(10)主持或完成的大型或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交通环境评价、设计及环保工程,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评审或交付使用。

(11)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研究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在生产实践中成效显著。

(12)在公路工程相关工作中,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13)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资格期内,年度考核等次优秀2次或业绩成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奖励3次以上。

6.汽车、船舶等载运工具及公路建设和养护机械运用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解决了汽车运输生产中复杂的技术问题,提高了车辆运用与维修水平;或在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中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2)组织完成的汽车总成大修、维护工艺规范设计合理,并在生产实践中广泛应用,解决了复杂的技术问题。

(3)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设计的汽车专用保修机具,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有实际应用价值。

(4)主持并作为技术骨干设计的汽车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和综合性能检测站方案或完成的大型运输项目方案论证、技术评估,达到设计要求,为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组织实施后效果显著。

(5)主持安装、调试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或发动机试验室整套设备,衔接合理,计量准确,运行正常,效果显著。

(6)主持完成的大件货物运输或其他特殊条件运输生产,组织得力,保证了运行安全。

(7)主持配置、调度、维修和保养的工程机械,配套合理,性能可靠,效率高,效益好。

(8)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本专业领域的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

(9)主持完成的汽车技术鉴定、汽车评估为决策者提供了重要依据,解决了实际问题。

(10)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安全生产指标达标,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1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12)在科研、生产、技术鉴定、汽车评估、安装、维修、保养中推广或开发的先进技术,应用到生产及管理中,提高效能,并附效能证明。

(13)在交通运输工作中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7.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业绩成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奖励3次以上。

(五)著作论文

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专业论文2篇以上并被收入论文集(第一作者)。

4.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能反映本人最高学识和理论水平代表作品3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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