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3.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基本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基本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能解决本专业技术管理、规划设计、施工建设、产品生产和生产技术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具备指导助理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三)实践能力(经历)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规划设计与技术咨询
(1)参与大、中型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或担任中、小型项目中的专项负责并编制报告。
(2)担任中型项目负责人,或主持小型项目并负责项目审核和编写技术报告。
(3)参与编写地方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4)参与编写2项以上中型以上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大纲,或独立编写中型以上项目技术报告、技术专题报告、技术总结等。
(5)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经专家鉴定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6)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主持完成县以上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勘测、设计项目1项以上或2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
2.工程建设
(1)担任大、中型工程建设并担任专项负责人。
(2)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中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3)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经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1项以上,并取得成效。
(4)参加中、小型工程项目计划、质量与经济核算等综合管理工作。
3.生产运行与管理
(1)参加大型工程的生产运行技术工作,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负责中型工程(水库、河道枢纽、灌区、泵站)某一单项生产运行工作,或负责小型工程的生产运行技术工作。
(2)作为专项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参加县以上水利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站网运行、技术咨询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任务。
(3)主持制定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制定生产运行管理办法(质量监控),或对已有的技术标准、管理办法提出较为重要的技术性建议。
(4)参与编写分管范围内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或组织实施分管工作项目并及时掌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质量管理情况。
(5)参与完成地、州、市级以上重要河流、重点工程的水情预报、防洪调度、站网规划、水文水资源分析评价及资料整编等工作。
(6)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县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同级项目1项以上。
4.工程技术研究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中、小型工程(中型水库、河道枢纽、灌区、泵站、小型水电站等)科研工作全过程。
(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科研课题或科研项目通过地、州、市级以上部门鉴定。
(3)作为专题或分支专业、专项方法的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级以上重点科研攻关项目全过程。
(4)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参与编写研究大纲,确定技术途径或研究方案。
(5)参加科研课题和科研项目方案、报告的评审工作,具有对科研成果报告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的水平进行评估的能力。
(6)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2个以上模型试验的具体操作以及测验项目数据的采集。
(7)承担2个以上水利水电科研项目的原型观测资料收集、资料分析、数值计算、资料整理。
(四)业绩成果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地、州、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额定限额内)。
2.参加完成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2项以上,并取得实效。
3.规划设计与技术咨询-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1)主持或参加编制小流域规划或专业规划,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库容1百万立方米以上水库、装机2.5万千瓦以下水电站或面积1万亩以上灌区等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3)参与编写流域规划、技术规程、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4)参加地、州、市级以上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县以上重点项目2项以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
4.工程建设
(1)主持或参加完成中型工程或多项小型工程及城市、厂矿供水工程,已竣工并投入生产运行。
(2)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的本专业技术标准、施工规程、管理办法等被上级主管部门采纳并颁行。
5.生产运行与管理
(1)主持或参加地、州、市级行业标准、规范的制定,且承担编写的章节被采纳。
(2)提出的生产运行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被采纳实施。
(3)参加完成的自治区级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或负责完成的地、州、市级小流域治理项目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4)参加完成的中、小流域水文水资源技术报告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可,或参加编制的水文水资源技术成果被地、州、市级主管部门确认或采用。
(5)参加完成灌溉面积5万亩以上农田水利工程或主持灌溉面积5千亩以上农田水利工程2项以上,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工程技术研究
(1)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地、州、市级以上综合研究课题2项以上或县级以上3项且为单项研究报告的主要撰写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地、州、市级单项研究课题2项以上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3)参加完成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2项以上,并取得实效。
(4)获得水利水电科研新产品、新技术国家专利1项以上。
(5)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地、州、市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以上。
(6)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制定1项以上试验研究的数学模型,并使用计算机编织成标准应用程序,经专家认可。
7.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业绩成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
(五)著作论文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地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能反映本人学识和理论水平代表作品2篇以上。
第十条 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3.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了解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能够解决本专业技术管理中一般技术问题。
(三)实践能力(经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1.作为助手,参与本专业某一分支的技术工作或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2.在技术管理中能学习新技术、新方法并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成效。
3.能专业人员指导下完成技术管理工作。
4.参加1项以上科研工作,按要求较好地完成试验及资料整编工作。
5.在规划设计工作中学习应用本专业的规程、规范和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取得一定成效。
6.按施工工序施工,保证了工期和工程质量。
7.承担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项目工作,能较好地完成任务。
(四)业绩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地、州、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优质工程奖、专业科技奖、优秀成果奖等项目的参加者。
2.参与或承担本专业的规划设计工作获主管部门优秀设计三等奖1项。
3.完成的工作成果通过相应级别的鉴定或生产实践,达到本地区或本部门一般水平或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4.参加编写的工作计划、年度计划、生产计划、规章制度或其它文件被采纳。
5.参与施工建设的单项工程通过验收,质量符合要求。
6.参与或承担的生产技术项目工作各项指标基本达到技术要求,提出生产技术工作中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
(五)著作论文
提交独立完成的技术工作总结或学术论文1篇。
第十一条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自治区人事厅、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发〔2007〕122号)同时废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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