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正常晋升专业成果条件
第十二条 助教(助理讲师)
聘任党校、行政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第十三条 讲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其中第1、2项为必备项:
1.能独立讲授1门课程或1个主体班次专题。年平均完成教学工作量8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40课时以上),或教学工作总量达到32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160课时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2.(1)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教师须在学术刊物(有ISSN或CN刊号,下同)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2篇,其中须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1篇以上;或在二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有ISBN号,下同)、译著或参编统编教材5万字以上;
(2)设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师须在学术刊物发表系列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且正式出版专著、译著或参编统编教材4万字以上;
(3)县(市、区)委党校教师须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设区的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译著或参编统编教材3万字以上;
3.参加本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校)科研课题1项(排位在前3名),或参加县级以上党政部门决策咨询课题1项(排位在前3名);
4.获设区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成果优秀奖以上;
5.被授予县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2次为“优秀”。
第十四条 高级讲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其中第1、2项为必备项:
1.能胜任且讲授过1个以上主体班次专题。年平均完成教学工作量8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60课时以上),或教学工作总量达到40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300课时以上);
2.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须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1篇以上;或在设区的市级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正式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或译著、参编统编教材15万字以上-论文客服QQ,81995535;
3.主持设区市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县级以上党政部门决策咨询课题1项;
4.获得设区市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2名),或设区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
5.独立讲授2个以上主体班次专题,授课次数不少于8次且获得优质课次数占全部授课次数的比例大于40%;
6.获得设区市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3次为“优秀”。
第十五条 副教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其中第1、2项为必备项:
1.能胜任且讲授过1个以上主体班次专题;年平均完成教学工作量8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60课时以上),或教学工作总量达到40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300课时以上);
2.(1)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教师(除基础课教师外)应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须在二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3篇以上,或在一类学术刊物发表1篇以上且在二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1篇以上;或在一类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4篇,其中须在二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2篇以上,并正式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或译著、参编统编教材15万字以上;
外语、数学、体育、计算机等基础课教师应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5篇以上;
(2)设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师(除基础课教师外)应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在二类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论文3篇以上;或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3篇,并正式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或译著、参编统编教材15万字以上;
外语、数学、体育、计算机等基础课教师应在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5篇以上,且其中须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3篇以上;
3.主持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市厅级以上党政部门决策咨询课题1项;
4.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排名前2名)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三等奖以上;
5. 教学成果获得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三等奖以上;
6.独立讲授2个以上主体班次专题,授课次数不少于8次且获得优质课次数占全部授课次数的比例大于40%。
第十六条 教授(正高级讲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其中第1、2项为必备项:
1.能胜任且讲授过2个以上主体班次专题;年平均完成教学工作量8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60课时以上),或教学工作总量达到400课时(其中授课工作量300课时以上);获得2次以上优质课(未达优质课条件者,须具备第3—6中的2项)-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2.在二类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5篇以上,且其中须在一类学术刊物发表2篇以上;或在一类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二类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系列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一类学术刊物发表1篇以上,且在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学术专著,其中社科类20万字以上,自然科学类15万字以上,或译著、参编统编教材撰写25万字以上;
3.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省部级重点项目2项(排名前2名);
4.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教师主持完成的决策咨询成果符合一类C级1项以上,或二类A级1项以上,或二类B级2项以上;
设区市和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师主持完成的决策咨询成果符合一类D级2项以上,或二类B级2项以上;
5.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排名前2名)或三等奖,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一等奖;
6.获得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成果一等奖;
7.独立讲授3个以上主体班次专题,授课次数不少于8次且获得优质课次数占全部授课次数的比例大于50%。
破格晋升条件请见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