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艺术系列(靠用)文学创作专业一级作家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一级作家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广博的学识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创作成就卓著,在国内有广泛影响,对文学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文学创作的专业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文学创作二级作家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医,学全,在线.搜集www.lindalemus.com.整理
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二级作家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二级作家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发表第一篇文学作品算起,从事文学创作20年以上;
(二)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或担任省作协理事以上职务。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二级作家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医 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整理
(一)作品获国家级奖励;
(二)作品获省(部)级奖或文学大刊、名刊文学奖2项(次)以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二级作家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文学著作或文学作品集(含文学批评、文艺理论集)或长篇作品2部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文学大刊、名刊上发表文学作品10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茅盾文学奖;
(二)获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2项(次)以上。
九、附则
(一)文学创作专业奖励,国家级奖包括: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省(部)级奖包括:河北省文艺振兴奖、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孙犁文学奖、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二)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
(三)文学大刊、名刊包括:1.儿童文学2.新华文摘 3.小说选刊 4.小说月报 5.中篇小说选刊 6.中华文学选刊 7.散文 8.散文•海外版 9.散文选刊 10.“扬子江” 11.诗江南 12.星星 13.人民日报 14.光明日报 15.文艺报 16.文汇报 17.河北日报 18.南方周末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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