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经济学研究》(原《广东金融学院学报》)创刊于1986年,其原名为《广州金融专科学校学报》;1998年更名为《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因本校升本而更名为《广东金融学院学报》;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新出审字(2012)657号),从2013年起更名为《金融经济学研究》。
《金融经济学研究》征稿栏目:本刊特稿、金融理论、商业银行、国际金融、金融市场、保险研究、会计研究、经济论丛。
《金融经济学研究》征稿要求:
1.论文应观点明确、新颖,资料翔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文字表述规范、通畅,切忌空谈、抄袭。篇幅一般不少于9000字(特别优秀的论作可不受字数限制)。
2.来稿应包括题名、作者署名及作者单位、邮政编码、摘要、关键词、作者简介、正文、参考文献。基金资助产出的论文亦应对有关项目加以注明。
(1)题名。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
(2)作者署名。题名下应标明作者姓名及有关信息(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称及邮政编码)。如有多名作者,在每一作者姓名右上角依次标出与作者单位相对应的序号(上标形式)。
(3)作者简介。篇首页地脚注明第一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职称(职务)、学位、研究方向等。
(4)摘要。摘要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应能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论文研究何问题(如果所用方法特殊的话也可说明)、得出何结论、有何建议(没有的话可不写),不需要有自我评论性词语,一般不出现“本文”的字样;字数一般以200字左右为宜。
(5)关键词。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专有名词或词组,一般为3~5个。
(6)基金项目。篇首页地脚处注明基金项目标准名称,并在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他人观点与材料,须将参考文献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文中须在注处右上角加注“[序号]”(阿拉伯数字,上标)。同一文献在文中被反复引用的,只需标示作者姓名及出版年代(无需序号)。参考文献的主要责任者不超过3个时,全部照录;超过3个时,只着录前3个,其后加“,等”(英文文献加“,et al.”)来表示。
3.具体要求详见《<广东金融学院学报>稿件编排规范》
《金融经济学研究》投稿方式:作者可以登录本期刊的官网进行在线注册投稿,作者可以直接与本网站的客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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