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副高)资格评审申报对象网上申报办法
附件2
申报对象网上申报办法
申报对象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否则,后果自负。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对象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相应表格。填写《推荐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word电子版)。
二、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注册论.文.客.服.QQ80018565,登录系统后在职称申报首页点击“新建职称申报”,填写申报简表,上传填写完整的《推荐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PDF格式)和个人免冠照片(jpg格式,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10k),点击“保存”,其他附件材料无需上传。填写完成后在“在报职称管理”中点击“申报者姓名”,在弹出的“综合表”页面中打印含水印的《推荐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三、将含水印的纸质材料交给所在单位。单位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规定的内容进行公示。
四、选择申报材料报送单位。申报者个人登录系统后点击 “报送单位设置”,在右侧的界面中点击“选择框”,从弹出的树形列表中选择材料的报送单位,县(市、区)申报对象选择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直单位申报对象选择市人力社保局论.文.客.服.QQ80018565,省属单位申报对象选择单位主管部门(账号另行分配),然后点击“确定”。
五、公示无异议后,申报者个人将电子材料直接网上报送到已设置的“报送单位”,所在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上级管理单位。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的内容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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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2016年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浙人社办发〔201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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