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本校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前2名),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附项目任务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下同);
2、参加并完成与所在党校级别相当的政府或党委部门委托的调研咨询项目(前2名),其成果被采用并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被授予市级党校系统优秀教师等称号或近5年内有3次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优秀;
4、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在市级党校系统教学比赛中获得二等奖或在全省党校系统教学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其教学课件等被中央党校、安徽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中心等列为资源片并产生社会效益(附有效声像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论文、著作条件:
(一)县级党校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C类以上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D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2、公开出版个人专著1部或参加党校系统统编教材等的编写(其中本人撰写5000字以上),并在D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二)市级党校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B类以上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C类以上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C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且在D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讲师学术水平;
2、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或参加全省党校系统统编教材等的编写(其中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并在C类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讲师学术水平。
(三)省委党校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A类或B类以上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讲师学术水平;
2、在C类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讲师学术水平;
3、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或参加全省党校系统统编教材等的编写(其中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并在C类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讲师学术水平。
第七章 高级讲师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八条 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除符合第三章基本条件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本章第十九条至二十二条要求。
第十九条 学历和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聘任讲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聘任讲师职务满5年;
3、取得本科学历后,聘任讲师职务满5年;
4、取得本科学历,具有其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
第二十条 业务能力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能根据教学计划独立讲授2门以上课程或2个以上主体班专题,任现职以来,有两学年以上教学评估优秀率在80%以上,须提供1篇1500字以上的业务工作总结报告;
2、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二十一条 业绩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厅)级成果二等奖以上(前3名),或获得市(厅)级成果三等奖以上(前2名)或主持并完成本校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参加并完成县级及以上单位委托的调研咨询项目(前2名),其成果被采用并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被授予市级党校系统优秀教师等称号或近5年内有3次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优秀;
4、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在市级党校系统教学比赛中获得二等奖或在全省党校系统教学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其教学课件等被中央党校、安徽省干部网络培训管理中心等列为资源片并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附有效声像证明材料)。
1、在A类或B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C类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高级讲师学术水平;
2、在C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且在D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高级讲师学术水平;
3、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或参加全省党校系统统编教材的编写,其中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并在C类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高级讲师学术水平。
第八章 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十三条 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除符合第三章基本条件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本章第二十四条至二十七条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历和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聘任讲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聘任讲师职务满5年;
3、研究生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聘任讲师职务满6年,若为市级党校教师论.文.服.务.QQ81995535,聘任讲师职务满5年;
4、1993年前具有本科学历(含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的市级党校教师,须取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进修班省级结业证书并聘任讲师职务满6年;
5、取得本科学历,具有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
第二十五条 业务能力应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省委党校教师还须在本学科领域某一个方面有较高的造诣,并能及时跟踪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
能根据教学计划独立讲授2个以上主体班专题,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两学年教学评估优秀率在80%以上(省委党校教师须在85%以上);
能够对青年教师或学员在工作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方面提供具体的指导;
市级党校教师须提供1篇2000字以上的业务工作总结报告,省委党校教师须提供1篇2500字以上的有较高水平的业务工作综述报告;
2、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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