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要求:专任教师周教学时数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年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教学工作量以上;兼任教师周学时数在4节以上,且必须任1至2门完整的课程,年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教学工作量以上。
2.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⑴能根据教学内容灵活地选择教学方法,有效地设计教学活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高,学习氛围好,学习者的满意度高。承担市级示范(公开)课二次以上。
⑵参加赛(说)课:获国家级一等奖一次,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二次论.文.服.务.QQ81995535,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三次。
⑶参加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一等奖一次,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二次,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三次。
⑷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一等奖一次,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二次,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三次。
⑸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高级考评员证书。
⑹对所教课程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具有很强的教学能力,被评为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名师,或教学研究成绩突出,在全市进行经验交流,效果好、影响较大。
⑺能具体指导中、高级其他教师或实习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所指导的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专业技能、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的进步。所指导的教师在参加国家级赛(说)课或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者参加市级赛(说)课或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
⑻承担市级教师培训工作二次及以上,或区(县)级教师培训工作三次及以上。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教材开发和教材编写的能力,担任国家规划教材主编(主审),或参编国家规划教材撰写十万字以上,或担任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主编(主审)两本书以上,或参编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二十万字以上。
2.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能承担专业教学的改革研究。其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具有专业产品生产与开发的能力,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制做的产品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专利证书。
4.参加课题研究:担任国家级课题的主研人员(前9名),或担任市级课题的主持人,或担任市级课题主研人员(前5名),或担任区县(主管部门)级课题主持人2项。
5.公开发表论文:核心期刊2篇,或一般期刊5篇,或获国家级一级学会二等奖3篇及以上,或获市级学会一等奖2篇及以上。
㈣行业联系能力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能完成到行业实践的任务(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两个月以上论.文.服.务.QQ81995535,文化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3次)。
2.组织、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且取得良好效果。在任现职期间至少完成了一次带学生到企业实习的任务。
3. 具有较强的行业联系能力和为行业企业培训服务的能力。承担企业培训任务2次,或在企业实践期间参与了有关的研究与开发取得了成果和经济效益。
4. 能撰写参加行业实践的有关报告,或能根据行业需要及发展对学校课程改革提出建议。
5.撰写的企业实践调研报告能在刊物上发表,或获得了有关部门表彰。
6.具有行业技术学会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第五条 附则
㈠本申报评审条件只是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申报人是否达到该职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㈡课题认定:国家级指国家社科、国家自然科学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市级指市社科、市科委、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市教委规定的课题,区县级指区县科委或教委立项的课题,主管部门级指学校的主管部门立项的课题。所有课题均指已完成并正式结题的课题。
㈢论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论文清样和用稿通知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
㈣表彰及奖励:国家级、市级指获得国家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的表彰和奖励。
㈤其它未列入的相关业绩成果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国家有新规定的,按照国家新的规定执行。
㈥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㈦本条件由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细信息: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渝职改办〔2009〕168号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