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答辩要求
具有副教授以上评审权高校根据批准授权的评审学科,自行组织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学术答辩。高校在组织答辩中,应严格执行省人社厅规定的优秀率不得突破30%、淘汰率不低于10%的比例要求。答辩评委外校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一。答辩论文须为送审合格的代表作中的论文。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务答辩与评审一并进行。
(九)转评要求
凡由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先转评同级教师职务,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环节实践,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并有1篇(在规定的篇数内)到高校教师岗位后发表的论文。转评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可与原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十)教师继续教育及培训要求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15〕29号)精神,从2019年起,凡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学校认定的完成继续教育和培训(学校教师培训相关文件要求的内容)的证明(破格晋升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的不做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不准申报。
(十一)从2016年起,在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体系中增加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评审条件执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师〔2015〕28号)文件规定-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十二)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高等学校工程师任职资格其余评审条件继续执行《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5〕48号)附件1、2、3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1.继续实行个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程序。各校组织推荐时,要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审组织,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各校根据评审组织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对于连续两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隔年申报,由各校自行决定。凡上年评审(含答辩)未通过的须提供评审(答辩)之后的新学术成果。
2.坚持实行公示制度。学校在推荐申报人选之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即将上级部门评审文件规定、岗位空缺职数、单位对个人量化考核推荐排名情况和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在全校公示,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人填写的评审表、授课时数、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外语、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论文著作等。公示期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报送材料时要将学校最后一次公示原件一同上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各高校要及时查处,确保上报材料不存在争议。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评审结果在评审结束后即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
3.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从2016年起,不再进行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各高校要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625号)中“除个别经批准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外,今后事业单位没有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规定。
5.各高等学校,尤其是具有教授、副教授、讲师评审权的
高校,应根据本校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与素质要求,结合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特点,以及不同学科教师工作实际,在不低于本文件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更为具体的年度任职资格条件。具有教授、副教授评审权的高校,要在授权的学科范围内开展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评审前将今年本校职称评审条件报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备案批准。
6.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将建立教师职称评审质量抽查制度,对于经授权自主开展教师高级职务资格评审的高校,将随机抽取部分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进行复核。对违反评审程序、不按标准或超越评审范围的高校,做出限期整改、宣布评审结果无效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撤销评审权。
7.申报者要实事求是填报评审材料,申报人员和学校要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学术不端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从申报当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同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
四、报送材料要求-医 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整理
1.申报教师高级(含转评,下同)职务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4份,申报实验系列副高职务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申报讲师、实验和工程系列中级职务的一式3份。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的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一式三份,申报讲师的一式二份(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分别用A4纸打印并报送软盘);申报实验系列高、中级的填写《山西省实验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简表》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报送软盘)。以上表格均可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正反两面打印。
2.全民事业单位中的非占编在职人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人事档案存放管理部门(人才市场)出具的推荐函。
3.学校申报人员花名表(教授和副教授列一张表,讲师单列表,实验高、中级列一张表)一式三份(表样由申报系统软盘自动生成),并加盖学校人事处章。
4.学校上报之前最后一次公示原件。
5.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考察评价表。高职院校专业课教师晋升讲师须提供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证明材料(表格由学校自行设计)。
6.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合格通知书)证复印件。
9.现职务申报表、聘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10.论文、专著(申报教授的须附论文、专著代表作外审结论和论文查重检测结果通知单)、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校内及其他有关奖项不在《评审情况简表》中填写。
(6-9项由学校审核后逐项盖章并将复印件装订成册,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
11.报送材料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至9月23日(报送前请提前电话预约)。报送地点:太原铁路机械学校(北校区)机电实训楼5层(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东街20号),联系电话:2027935。
12.收费。评审、答辩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执行,高级职务答辩费300元/人,高级职务评审费350元/人;中级职务评审费300元/人。
本《通知》未及问题,按照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8月3日
更多山西省教师系列职务资格评审论文发表及评审条件相关信息推荐: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