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2〕11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现将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望及时告知我们。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等各类中等专业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三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思想政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论.文.服.务.QQ81995535,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论.文.服.务.QQ8199553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认真履行《教师法》、《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职称外(汉)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六条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第七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第八条 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九条正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高级讲师职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具有本门学科广博而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学术及技术发展现状和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能够运用现代教学手段,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及时反映国内外新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成果,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风格。
(三)实践能力(经历)
1.承担1门主干课或2门以上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经学校评估,教学效果优良。
2.专业课教师须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与上述两项职务(资格)等级相当的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3.专业课教师近5年内,须累计在行业、企业相关职业岗位实践工作5个月以上。
4.具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具有主持和指导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的能力;在实训、实习、实际操作等实践教学环节中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效果显著;或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种的高级工考评员证书。
5.参与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通过处理和解决生产中的关键或疑难技术问题,撰写出有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附相关鉴定证明材料)。
6.组织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对本专业的开发与建设有较系统研究与突出建树,专业建设成果显著,教育教学成果对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有较大影响。在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中发挥组织领导或骨干作用。
7.开展中等专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模式改革、教育教学研究,在教研、教改、教材建设或发展新学科方面成绩显著。
8.系统指导和培养中高级青年教师,工作成效突出。
9.任现职以来,须承担班主任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或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
(四)业绩成果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年平均不少于32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含实践教学课)不少于210学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为专业论文、1篇为核心刊物专业论文。
2.公开出版发行与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有价值的学术专著或中等专业学校教科书;或参与编写、翻译公开出版的本专业通用教材或通用教学参考书,且本人撰写内容占本教材1/4以上或个人编写字数在8万字以上。同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3.主持或作为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技术负责人,在科技开发、技术改进、社会服务(含科技推广)或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方面,获得具有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并在区内外产生较大影响;主持或作为项目组核心成员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级、地市级科研项目,有科研成果或产品设计或工艺设计获奖(以成果鉴定证书或文件为准)。同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4.主持自治区级精品专业建设并承担自治区及以上级别的精品课程的主讲。同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第十条 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2.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
具有本门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论.文.服.务.QQ81995535,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前沿,掌握本专业最新技术并能应用于教学当中。深刻理解、熟练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教法,能根据学科实际和学生特点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手段多样,教法创新,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三)实践能力(经历)
1.承担1门主干基础课或2门以上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经学校评估,教学效果优良。
2.专业课教师须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职业(工种)实践技能高级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3.专业课教师近5年内,须累计在行业、企业相关职业岗位实践工作5个月以上。
4.承担实验和实习大纲编写工作;革新实验,开出有创新的实验课,在理论联系实际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或在实验室规划建设,现代化管理等方面有较大的贡献;或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种的中、高级工考评员证书。
5.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发展的新动态,追踪本学科的科研信息,提出一些开拓性的教研新课程,并有自编所教学科讲义或补充教材。
6.积极推进教学改革,组织教改实验,并有材料说明具体教改内容和实施效果。
7.指导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或其它科学技术工作,成绩显著。
8.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
9.任现职以来,须承担班主任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或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
更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评审论文发表及评审条件相关信息推荐: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评审论文发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