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高级讲师须对本学科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根据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开展教育、教学等专项课题研究;有较强的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科技开发项目研究的能力,取得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或本学科教育、教学有较大价值的成果,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教学经验丰富,有效地组织和指导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中重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显著效果;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论文.客服.QQ,80018565,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三)从事艺术类专业教学的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四)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但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条件,取得讲师资格后,受聘讲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科技成果显著,获得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三等奖(前2名),或市(厅)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二项(前2名)的主要完成人。
2.年度考核优秀一次以上,并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独立完成)、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共6篇(部)。
3.获国家级优秀教师或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论文.客服.QQ,80018565,成绩符合规定要求(外语教师须考第二外语)。
(二)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以前入学的大学毕业生,从事并申报公共政治理论课、中古字号(如中医、中药、民乐等)专业技术资格的,可选考古汉语、医古文或外语,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学科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系统讲授二门以上课程。
(二)完成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授课(含实验课、见习课)时数平均每学年300课时以上;兼任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
(三)参加编写审议教材、教学参考书或参与制定教学文件,主持教学研究。
(四)每学年至少一次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如实习、设计、社会调查等)。
(五)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六)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在教学质量评估成绩良好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估成绩3年以上优秀。
(二)参加编写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独立完成3万字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4万字以上。
(三)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改革教学或产教结合成绩显著,并获得奖励。
(四)科技开发成果通过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的鉴定,并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奖,或市(厅)级一、二等奖,或市(厅)级三等奖(前2名)。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第一、二作者),及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2篇(第二作者)。
(二)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
(三)在公开发行或省(部)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及在市(厅)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第九条 附则
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高级讲师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详细信息: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粤人职〔199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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