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工业系列高级工业经济师职务资格评审论文发表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工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2〕166号规定:
新疆高级工业经济师职务资格评审论文发表要求,参考如下:
著作论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在公开出版发行的自治区级以上经济专业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3.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入论文集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或者在国家行业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交流、收入论文集3篇以上(第一作者)。
4.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任期内,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并被本单位采纳,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果的政策建议、研究报告、工作总结、项目书等3篇以上(每篇字数25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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