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职务资格评审论文著作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2〕124号规定:
新疆人力资源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论文著作要求,参考如下:
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著作论文:
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经济类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独著)。
3.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有价值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服.务.QQ81995535,或在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并被收入论文集(第一作者)。
4.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实际,撰写的政策建议、研究报告、项目书等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被本单位采纳,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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