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农艺师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著作1部和在省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
(三)在省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
第九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高级农艺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考核称职以上”、“ ……受聘农艺师职务2年以上”等是指含“称职”、“2年”在内。
2.科技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计划奖、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奖。
3.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是指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专业刊物。
4.国际学术会议是指国际学术机构或委托我国学术机构主办的学术会议。
5.全国性学术会议是指国家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的学术会议。
详细信息:广东省高级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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