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讲师资格论文发表篇数要求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二)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
(三)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并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等职业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主持开发正式出版的中等职业教育多媒体教学软件,或主持开发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等优质教学资源被纳入国家及省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库。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得国家级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省(部)级一等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论.文.客.服.QQ80018565;
2.获省级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荣誉称号;
3.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活动中成果卓著,得到省(部)肯定(有文件证明)并向全国或全省推广,对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详细信息: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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