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论文要求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独立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县级以下人员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不限第一作者)论.文.客.服.QQ,80018565;
(二)参与撰写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或编写技术培训教材1项(篇)以上,并被采纳应用(附依据);
(三)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技术讲座1次以上(附依据)。
备注: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
详细信息:河北省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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