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荆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荆州市职改办将开展本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具体事项见荆州市职改办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荆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关于开展2016年度荆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 (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教育体育局,荆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6〕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字〔2016〕3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度荆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符合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2016年在职在岗人员。
(二)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不在教学、教科研岗位的人员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
二、申报条件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鄂职改办〔2013〕12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政策要求
(一)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报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论文.客服.QQ,80018565,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学校临时聘用、民办学校和社会流动人员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申报评审须经由聘用单位推荐、业绩材料在聘用单位公示后,由聘用单位盖章认可,再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本地缴纳社保的凭证。
(二)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要求。晋升高级职务,应达到省职改办规定的计算机技能要求。2004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合格证不再有效,属免试的人员要提交《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即2014、2015、2016年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参加今年评审有效;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不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三)今年高级职称申报免试(含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破格、转评或转评晋升的审批权限,按人事管理权限下放。各县(市)区职改办、行业主管部门、市直部门要严格按相关条件审批,其相关表格由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受理纸质材料(其中破格材料单独装订)。省职改办集中复核,复核未通过人员的年度申报“评审单”不予退还。
(四)凡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申报专业与资格类别范围不相符者,高评办不予受理。
(五)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学科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六)转评申报。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考核合格的,也可转升现专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凡其它专业申请转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除符合相关职改政策外,必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并在现申报学科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其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上述要求。
(七)继续教育。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5]135号)文件要求,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的条件之一,在量化评审时计分。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高级
2016年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继续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1、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教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教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的视为无效。
2、逐级审核
各级职改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逐级向上级职改部门推送。纸质材料要逐级审核、审核人签名并签署“已核原件”字样,审核单位盖章。任职资格和业绩材料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
(二)申报中、初级
2016年申报中、初级职称采用单机版申报,并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高级
1、需按顺序装订的材料
(1)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或社保缴纳凭证。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8)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复印件
(9)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0)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11)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2、直接装袋的材料(均为原件)
(1)证书(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3份。
(3)2014、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4)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等获奖证书(此证指专项辅导教师奖或学生的荣誉证书原始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有效)。
(5)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
(6)2015年下半年和2016年上半年内,本人设计的近1学期以上手写教案1本,申报实验师的人员须提交2篇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四个学期(2014年秋— 2016年春)的课程表各1份(课程表上要注明职称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7)教学、教研、科研成果材料(含示范课、观摩课证明材料等)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和教学水平的材料。
(二)申报中、初级
纸质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原件装袋):
(1)评审材料目录、社保缴纳凭证(仅限通过人才代理机构申报人员)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8)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复印件
(9)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0)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11)机关调入、海外引进论文.客服.QQ,80018565、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12)2014、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13)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活动等获奖证书(此证指专项辅导教师奖或学生的荣誉证书原始注明辅导教师姓名的有效)复印件
(14)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5页)复印件;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复印件
(15)提交2015年下半年和2016年上半年内,本人设计的近1学期以上手写教案1本,申报实验师的人员须提交2篇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四个学期(2014年秋— 2016年春)的课程表各1份(课程表上要注明职称申报人员所承担的教学学科)
(16)教学、教研、科研成果材料(含示范课、观摩课证明材料等)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和教学水平的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17)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18)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六、报送材料时间
市职改办(高评委会办公室)委托市教育体育局教师管理科集中受理纸质申报材料。
(一)高级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
2、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3、县(市、区)职改部门审核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
4、材料报送:2016年10月24日前,集中报送市职改办,市职改办审核后,将纸质材料送市教育体育局教师管理科。
(二)中、初级
材料报送:2016年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职改部门和市直学校须将申报人员花名册报市职改办审核签字后,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体育局教师管理科。
七、收费标准
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论文.客服.QQ,80018565,高级每人300元,一级每人150元,二级、三级每人80元。在报送材料时一次性交清。
八、联系方式
荆州市职改办,联系电话:0716-8278476。
荆州市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716-8027969。
荆州市职改办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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