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荆州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荆州市将开展本年度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具体事项见荆州市职改办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荆州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
关于开展2016年度荆州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6〕91号)、《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16〕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字〔201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论文.客服.QQ,80018565,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申报评审工作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设立正高级教师职称,就是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进一步健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申报评审,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鼓励中小学教师长期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要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促进教师队伍优质均衡配置。
三、申报范围
我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在岗且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人员。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条件。本年度正高级教师申报严格执行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2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具体见省人社厅网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特级教师、名师等业绩贡献突出教师优先推荐申报。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级领导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任高级教师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
2、申报职数控制。国家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评审实行总量控制论文.客服.QQ,80018565,我市将职数一次性分解到位。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按下达的学段、教育类别推荐申报职数和要求(见附件1)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注重向一线骨干教师倾斜,兼顾好城市与农村、中学与小学各方关系。
3、计算机水平测试。申报正高级教师与高级教师政策相同,对2004年4月16日以前取得计算机合格证的人员,今年可以先评后考。
4、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凡申报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务者,均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
5、水平能力测试。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水平能力测试采取面试答辩、说课、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结果当年有效,成绩直接带入评审(水平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的教师根据自身业绩情况,向本人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2、学校推荐。各学校推荐申报应坚持民主评议、民主推荐,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大会述职,教职工测评,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考核审核,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推荐人员确定后,所推荐人员的基本材料(含综合材料一览表)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市直学校报市教育体育局。
3、网上申报。2016年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
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网上数据录入必须真实准确,与纸质评审表、花名册信息一致。
推荐单位同步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教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论文.客服.QQ,80018565,所填写的各类教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 1.5倍,超过视为无效。论文、论著需提供检索页,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相关政策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5、材料报送。2016年11月8-15日为个人网上申报,11月14日至19日,各县市区职改、教育部门、市直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进行推送。11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市职改办。纸质材料参照2016年度荆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装订上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5份,1份装订,4份装袋)。
六、监督检查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在整个申报评审过程中,我们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相关程序规定的,责令整改并予以追责。
七、评审费用
按照鄂综财〔2003〕1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含水平能力测试)收费标准为400元/人。
联系电话:市职改办 电话:8278476
市教体局教师管理科 电话:8027969
附件:1、荆州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申报职数分配表
2、荆州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水平能力测试说课教材版本
荆州市职改办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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