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破格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确有真才实学、突出能力、特殊成果、显著业绩者,可以破格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破格申报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第一参加人)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科技攻关重点项目1项,或独立在本专业一级学科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独立在国家级出版社(如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独立(或排名第一)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优秀调研奖(含国家部委、兄弟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同类奖项)一等奖1项。
(二)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条:
1、主持(或第一参加人)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或省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省级招投标项目1项;
2、主持(或第一参加人)完成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或副省级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
3、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篇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3篇,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4篇;
4、独立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篇(不含消息、资料等一般性文字);
5、独立发表学术著作1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不少于20万字。不含主编的集体论文集、年鉴、资料汇编等非学术专著);
6、独立撰写调研报告或决策建议,有3项被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7、合作(前3名)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优秀调研奖一等奖1项;独立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优秀调研奖二等奖或副省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独立获国家级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社会科学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
二、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第一参加人)完成省社科基金重点课题、省软科学重点项目1项,或独立在本专业一级学科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合作(排名第一)在国家级出版社(如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出版学术著作1部,或独立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优秀调研奖(含国家部委、兄弟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同类奖项)二等奖1项。
(二)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条:
1、参加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重点项目前4名,一般项目前3名),或参加完成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前2名);
2、主持完成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省软科学项目1项;
3、独立(或排名第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转载1篇,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2篇,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3篇;
4、独立(或排名第一)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不含消息、资料等一般性文字);
5、独立(或排名第一)发表学术著作1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不少于20万字。不含主编的集体论文集、年鉴、资料汇编等非学术专著);
6、独立(或排名第一)撰写调研报告或决策建议,有2项被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7、独立(或排名第一)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优秀调研奖三等奖1项或国家级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或省级社会科学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项或一等奖1项,或副省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三、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第一参加人)完成省社科基金课题一般项目、省软科学课题一般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副省级城市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独立在本专业一级学科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独立在《新华文摘》论点摘编2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学术论文1篇(论点摘编3篇)、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学术论文2篇;合作(前2名)在国家级出版社(如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立(含排名第一)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优秀调研奖(含国家部委、兄弟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同类奖项)三等奖1项。
(二)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条:
1、参加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重点项目前5名,一般项目前4名);
2、参加完成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重点项目前4名,一般项目前3名),或参加省软科学一般项目1项(前2名);
3、主持有关单位委托课题1项;
4、独立(或排名第一)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不含消息、资料等一般性文字或增刊);独立(或排名第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转载1篇,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2篇,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3篇;
5、独立(或排名第一)出版学术著作1部(省级出版社出版,有CIP数据);
6、独立(或排名第一)撰写调研报告或决策建议,有1项被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7、合作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发展研究奖、省优秀调研奖1项(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4名);获国家级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获副省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论文.客服.QQ,80018565;独立(或排名第一)获市(州)政府或省直委办厅局颁发的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或省级社会科学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四、研究实习员不做破格要求。
第六条评审
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进行科学评价的重要环节。评委会主要依据申报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总的要求是:坚持标准条件,注重能力业绩,鼓励突破创新,适当引导倾斜,做到客观公正,确保评价质量。具体从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实践运用,科研、师导、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审:
一、专业理论水平
(一)申报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对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开拓性的研究,或在重要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撰写并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推动了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理论研究的发展。
(二)申报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在本学科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的创见性的研究,发表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学术论文、专著或专题调研报告,在本学科专业内有一定的影响。
(三)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论文或有一定应用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
(四)申报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专业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二、专业实践运用
(一)申报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组织和主持研究工作的能力,能根据需要和学科国内外发展状况提出本学科某一领域的研究方向,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并实际主持过省社科基金以上的研究课题。在理论联系实际和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能够胜任重大理论的现实问题研究的任务,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申报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主持本学科一定领域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根据需要设计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方面,能为党委和政府提供相应的决策咨询服务。
(三)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本学科某一领域独立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高级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研究课题和调研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成绩。
(四)申报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初步掌握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法和要求,在高、中级人员的指导下,较好地完成研究工作任务。
三、科研、师导、创新
评审活动中,对申报者特别是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论文.客服.QQ,80018565,要重视对他们的科研能力、师导能力、创新能力的评价。
科研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基础。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其科研能力既是本质要求,也是重点要求。申报者必须具有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研究能力、研究方法、研究水平的成果。
师导是社会科学发展的桥梁。申报者必须具有专业理论和专业工作的传授与指导能力,承担有培养、指导专业人才的责任,不断提高社会科学研究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动力。要注重申报者在专业理论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创新能力,鼓励创新,在创新中推进社会科学研究取得新突破、新成果、新发展。
四、注意导向、适当倾斜
评审工作要从整个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鼓励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到基层、边远地区、工作一线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为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发展多做贡献。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凡三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4、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三年。
第八条本评审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条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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