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系列土地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
鄂职改办〔2015〕94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现将《湖北省工程系列土地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即停止执行。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湖北省工程系列土地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修订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土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的土地管理专业人才队伍,促进土地管理科技进步及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在原有条件试行实践多年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国家和省里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修订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土地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论文.客服.QQ,80018565,高级职务名称为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由省职改办另行制定)、高级工程师,中级职务名称为工程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土地管理专业(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评价、土地价格评估与监测、土地整治、土地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分则
第四条 申报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土地管理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外语、计算机应用、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
(五)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取得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二)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评审确认;
3、理工类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3年以上;
4、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下一职务工作年限均达到上述要求。
(三)申报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论文.客服.QQ,8001856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
2、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评审确认;
3、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并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2年以上;
4、理工类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并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以上。
(四)申报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理工类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后经考核评审确认。
三、能力业绩条件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规定的要求:
1、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必须具备下列3条以上:
(1)在工程师任职期间,有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省(部)级或主持市、州(厅)级重大土地科研或为国土资源提供技术支持的业务项目(包括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地籍管理、土地技术咨询与服务、土地价格评估与监测、土地评价、土地整治、土地执法等业务方面)的方案编制与实施及成果报告编写全过程的经历,并能较好地完成任务。
(2)在指导和组织重大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能够解决复杂或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3)在重大科研项目中,取得较好成果并担任主要负责人。
(4)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编写或制定本行业规章制度、实施条例、管理规范或技术标准。
(5)工作善于创新,能够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经验,出色完成任务。
(6)有参与评审、鉴定重点项目的经历和能力。
(7)具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的能力。
2、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论文.客服.QQ,80018565,必须具备下列3条以上:
(1)土地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人员);
(2)担任过县(市)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设计、土地评价、土地整治、土地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经主管部门评定为优秀级,或获省(部)级以上优秀工程奖;
(3)在土地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中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获得省(部)以上的科技奖。
(4)主持完成大型、复杂项目专项技术工作的设计、报告不少于1份;作为重要人员参与编制县级以上专题科研报告或专项任务报告不少于3份,其中主持完成的设计、报告不少于2份,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达良好以上标准。
(5)公开出版专著。
(6)公开出版译著。
(7)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在省(部)级行业学会研讨交流3篇以上论文。
(二)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规定的要求:
1、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必须具备下列3条以上:
(1)作为技术骨干,有参与区城性或大型项目的全过程,或主持过中型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能较好地完成任务。
(2)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的单项工程或专项技术方法的设计、实施和报告编写,按期完成任务,成绩优良者。
(3)在本单位的技术工作中能独立负责和解决较大技术难题,在推广科技项目的实施中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组织制定本地区的业务发展规划或单项工程、技术方法的设计和实施。
(5)工作善于创新,从实际出发,能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经验。
2、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必须具备下列3条以上:
(1)参与了县级以上项目,在技术岗位上出色完成任务,并参与编写过专项成果报告不少于2份;
(2)曾担任过一般项目或专项技术负责人不少于2年,并圆满完成任务;
(3)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编写过专题研究、专项技术报告或小型项目报告2份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均一次通过验收或达良好标准;
(4)主编的报告或所取得的成果至少有1份被同行专家评定为有创新或达省级先进水平,或获省(部)级科技奖。
(5)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省行业学会交流论文2篇以上。
(6)参与编写过县(市)级全域性项目实施标准或实施细则。
(三)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助理工程师能够了解和掌握本专业基本的技术方法和业务操作流程,能够起草或撰写小型项目或简单的技术方案、调查报告、技术小结。
技术员能在上一职级人员的指导下,承担并较好地完成某些环节的专业工作任务,搞好专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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