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破格
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任现职以来有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者,可以逐级破格申报土地管理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科技奖的贡献者;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或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市(厅)级科技奖二等奖2项以上的第一名;或获本行业省级优秀工程(成果)奖3项以上的前二名。
(二)入选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团队、领军人物、创新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三)公开出版或翻译本专业著作1本(5万字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在国际国家权威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四)直接主持、组织管理过省(部)级重大科技推广、科技攻关项目或重大科研课题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实施效果好,,经鉴定或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效益显著。
(五)在县(市)、乡(镇)从事土地管理基础业务工作,获得市(厅)、县科技奖主要完成者;取得土地管理中级职称任职资格5年以上,累计从事土地管理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成绩突出者。
二、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或市(厅)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二名;或获本行业省级优秀工程(成果)奖2项以上的前二名。
(二)编写市、州级以上技术培训教材、讲义、科普读物、技术资料2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管理市、州级以上重大土地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攻关项目或重大科研课题的主要技术工作,实施效果好,效益显著。
(三)在基层从事土地管理技术工作15年以上。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不破格申报。
第六条 评审
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进行科学评价的重要环节。评委会要对申报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总的要求是:坚持标准条件,注重能力业绩,鼓励突破创新,适当引导倾斜,力求客观公正,确保评价质量。具体从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实践运用,科研、师导、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审。
一、专业理论水平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本专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对本专业的某些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取得较高水平和较大价值的专业研究成果。
(二)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熟悉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本专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专业研究能力和水平。
(三)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参与相关的专业理论与专业总结活动。
二、专业实践运用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熟练掌握本地区国土资源特点和土地管理实际情况,能从理论、政策、实践的结合上提出针对本地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科技应用等方面的可行性建议。能够解决当地土地管理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科技管理等工作中的技术难题。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取得丰富优异的工作成果,贡献突出。
(二)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了解本地区国土资源特点和土地管理实际情况,能运用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解决当地土地管理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科技管理等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在助理工程师任职期间,取得优秀的工作成果,获得良好的工作业绩。
(三)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胜任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基础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科研、师导、创新
评审活动中,对申报者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者,要重视对他们的科研能力、师导能力、创新能力的评价。
科研是专业技术工作发展的基础。土地管理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研究能力,注重专业理论研究和专业实践活动的锻炼和总结,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师导是专业技术工作发展的桥梁。土地管理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传授、指导能力,承担专业技术教学培训和业务指导的责任,不断提高土地管理专业技术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是专业技术工作发展的动力。从事土地管理专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客服.QQ,80018565,必须具有专业创新能力,要鼓励创新,在不断创新中推进土地管理专业技术工作发展。
四、注意导向,适当倾斜
评审活动要从土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建设的大局出发,注意导向,适当倾斜。对长期扎根基层、边远地区从事土地管理专业技术工作或具有创新思维、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给予鼓励和倾斜。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凡3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审土地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2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三、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四、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刑期和处分期未满3年的。
第八条本条件由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条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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