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论文论著条件
根据 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1〕15号 规定:
论文论著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下同)。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并公开出版有较高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1部论.文.客.服.QQ80018565,本人撰写3万字。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并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或相关论文2篇。
正式出版的著作是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是指具有CN刊号的会计或经济管理相关专业学术刊物(含学报),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形式的刊物。获奖成果须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结项证书及相关批文。宣读论文须提供宣读证书及论文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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