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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期刊大全 > 广东 > 正文: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一二三四级作家资格评审条件通知 粤人发[2003]172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一、二、三、四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粤人发[2003]172号

期刊大全网 更新:2016/12/22 论文发表流程

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一、二、三、四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粤人发[2003]17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一、二、三、四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迳向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附件:

1、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一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

2、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二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

3、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三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

4、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四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

广东省人事厅

二○○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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