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程师职称评审服务指南
承办单位 |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服务对象 |
档案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人员、档案在县级以上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人员逐级上报 |
办理地点 |
西安市翠华路1819号 |
办理时间 |
每年9月(工作日内) |
法定期限 |
承诺期限 |
评审结果次年1—2月公布 | |
咨询电话 |
029-85261572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5236015 |
收费情况 |
200元/人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 | ||
申请条件 |
(一)政治条件 2、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申报: (1)个人获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个人获得市(厅)级三等(县区级二等)科技奖励(获奖证书有署名);参与市(厅)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和立项书有署名); (2)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产品被授予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产品在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获奖证书有署名);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4)在抢险救灾活动中表现突出,参与解决了技术难题,有县区级政府文件表彰; (5)参与完成我省有关工程专业的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起草和制定;参与完成某项填补我省专业技术领域空白的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6)获得发明专利1项(为前三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第一完成人)。 (五)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六)职称外语条件(参照人发[1998]54号、陕人发[2007]52号、陕人发[2007]121号、陕人社发[2014]79号、人社部发[2016]57号、陕人社办发[2016]26号文件规定)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达到国家合格分数线或当年省线,并在有效期内(自考试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职称外语免试条件: 1、年满45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2、在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一线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任现职后连续5年以上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 4、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5、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通过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获得博士学位的; 6、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7、任现职后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8、任现职后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9、单位派出在海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4个模块考试。 申请计算机免试人员,需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 1、参评人员应提供技术工作总结1份,工作总结重点写清任现职后的工作经历、现从事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等。 2、参评人员应提供参评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要求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完成,评审对参评论文的发表不做要求。 3、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至少1 次,其他年度为合格或称职。 | ||
办理材料 |
(一)评审表格类 2、论文总结类 (3)年度考核优秀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 ||
服务依据 |
1、《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2、《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陕人社发(2014)79号)第三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本地区实际,可授权有关单位(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 ||
备注事项 |
申报条件和办理材料以当年评审文件的要求为准。 |
更多陕西省工程师职称评审论文发表及评审条件相关信息推荐: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工程师职称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