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高的表演艺术修养,在角色表演、塑造人物等方面有较高水平的总结。有丰富的舞台表演经验,熟练地运用表演技巧,形成独特的表演风格。在表演艺术方面贡献显著。在区内享有声誉。
(1)担任二级演员以来,在专业文艺团体一系列中大中型剧(节)目排演或音像节目及影视剧的录制拍摄中,多次出色的担任主演,有自己的代表性剧节目。
声乐演员,能举办具有鲜明个人风格的独唱音乐会。西洋唱法的歌唱演员,应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舞蹈演员,能举办具有鲜明个人风格的舞蹈专场演出。
杂技演员,主演的部分节目有重大创新和突破。
影视演员,熟悉国内外影视表演艺术的流派和发展趋势,并在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表演风格。
(2)担任独舞、独唱或领唱、领舞等节目并获自治区级一等奖2次或全国二等奖1次。
(3)在自治区级公开发行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3篇或自治区级论文研讨会二等奖以上3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第十一条 申报演奏员
(一)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申报三级演奏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中专以上学历,担任四级演奏员满4年。
2.申报二级演奏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担任三级演奏员满5年。
3.申报一级演奏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担任二级演奏员满5年。
(二)能力业绩
1.申报三级演奏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掌握乐理知识,受过扎实的基本功训练,有一定的试奏能力,能根据作品的要求正确地表现作品的内容,较好地完成演奏和演出任务。
(1)担任四级演奏员以来,在专业文艺团体一系列大中型剧(节)目演出或音像剧目录制及影视剧配乐中,多次担任领奏和主要伴奏任务,有自己的代表性曲目。
(2)所担任领奏、主奏剧节目在地、市级以上演奏获地、市级奖励或表彰。
(3)在自治区级公开发行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自治区级论文研讨会三等奖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2.申报二级演奏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熟练掌握乐理知识,具有较高的演奏技巧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演奏能力,在排练和演出中有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大型乐队中起到了骨干作用。
(1)担任三级演奏员以来,在专业文艺团体一系列大中型剧(节)目演出或音像剧目录制及影视剧配乐中论.文.客.服.QQ,80018565,多次担任独奏、领奏和主要伴奏任务,有自己的代表性曲目,并能举办独奏音乐会。
(2)所担任独奏、领奏、主奏剧和演奏节目在省级以上艺术比赛或影视展评中获省级二等奖2次或全国三等奖1次。
(3)在自治区级公开发行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2篇或自治区级论文研讨会三等奖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3.申报一级演奏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丰富的乐理知识,有很强的艺术修养和演奏技巧,能担任各种要求的演奏,对演奏专业有一定研究,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对自己的演奏实践有全面的总结。
(1)担任二级演奏员以来,在专业文艺团体一系列大中型剧(节)目演出或音像节目录制及影视剧配乐中,多次出色的担任独奏、领奏和主要伴奏任务,并成功地举办具有自己鲜明特色的独奏音乐会。
(2)所担任独奏、领奏、主奏剧、节目在自治区级以上艺术比赛中获全国二等奖1次或自治区级一等奖2次。
(3)在自治区级公开发行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第十二条 申报舞台美术设计
(一)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申报三级舞美设计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担任四级舞美设计师满4年。
2.申报二级舞美设计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担任三级舞美设计师满5年。
3.申报一级舞美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担任二级舞美设计师满5年。
(二)业绩能力
1.申报三级舞美设计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掌握专业理论知识,能独立地进行舞美设计,能基本做到设计的作品与剧目的思想内容相统一,能较好地完成本团的舞美设计和演出任务。
(1)在专业文艺团体演出中,能较好地完成舞美设计工作任务或独立完成一般性影视剧(节)目的设计任务。电影美术工作人员应有一定数量较有水平的电影宣传美术作品及有关美术设计、布置成果。
(2)所创作的部分舞台美术作品,在地市级以上艺术竞赛、影视展评中获奖,或在自治区级以上舞台美术展览中获得好评。
2.申报二级舞美设计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较丰富的舞台美术设计经验。能根据不同剧目风格进行设计,达到舞美设计与剧目的思想内容统一,在舞美设计方面有所建树。
(1)担任三级舞美设计师以来,在专业文艺团体一系列大中型舞台剧(节)目排演或影视剧(节)目录制中,能较好地完成设计任务。担任三级舞美设计师以来,在自治区级以上报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理论文章。
(2)设计的较大作品须在3部以上,其中1部作品获自治区级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
3.申报一级舞美设计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有很高的文艺理论修养,有丰富的舞美设计经验,能对舞美设计的艺术成果作出理论论述。舞美设计有创新。设计的作品得到社会公认,在舞美设计方面贡献显著。
(1)担任二级舞美设计师以来,在自治区级以上报刊发表过2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理论文章,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 1篇。
(2)设计的较大作品须在5部以上,其中l部获全国二等奖或2部获自治区级一等奖。
第十三条 申报舞台技师
(一)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申报舞台技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中专以上学历,担任舞台技术员满4年。
2.申报主任舞台技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担任舞台技师满5年。
(二)业绩能力
1.申报舞台技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了解舞台工作规律,熟悉本专业技术,能在不同的舞台条件下完成任务。能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能够熟练地掌握舞台工作规律,熟悉本专业制作、操作技巧。
(2)能够指导舞台技术员的工作。设计的作品获地、市级奖励或表彰。
(3)在自治区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在自治区级论文研讨会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2.申报主任舞台技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丰富的舞台技术经验,全面掌握舞台操作技术,了解舞台工作规律和专业知识,精通本专业技术,能出色地配合演员完成演出任务。能周密地做好演出前的准备工作,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和解决演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在自治区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2篇,或在自治区级各类学术交流会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2)设计的作品获自治区级二等奖2次或全国三等奖1次。
第十四条 申报美术
(一)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三级美术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担任四级美术师满4年。
2.申报二级美术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担任三级美术师满5年。
3.申报一级美术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担任二级美术师满5年。
(二)能力业绩
1.申报三级美术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系统地掌握美术理论知识,较熟悉美术创作的规律,有较高的艺术表现能力,有一定的专业经验,有个人风格的美(影)作品,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反映。
(1)在专业文艺团体演出中,能较好地完成舞美设计工作任务或独立完成一般性影视剧(节)目的设计任务。
(2)创作5幅作品参加自治区级以上艺术竞赛、影视展评论.文.客.服.QQ,80018565中获奖或获自治区级三等奖,或在自治区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美(影)作品10幅。
2.申报二级美术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比较丰富的美术专业理论知识,对美术专业的某学科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有较高水平的作品,有一定的风格,在发展本专业的艺术技术上有较大贾献,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
(1)在自治区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2)创作的作品有3幅作品参加全国美(影)展,或在自治区级出版社出版画(影)1部,并获自治区级二等奖2次或全国三等奖1次。
3.申报一级美术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广博的文化艺术知识,对美术专业某学科有系统研究造诣。具有高水平的作品,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很高的专业水平。在艺术实践中形成了鲜明的艺术风格和流派。创作上和理论研究上成就卓越。
(1)担任二级舞美设计师以来,在自治区级出版社出版画(影)集1部,在自治区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l篇,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
(2)所创作的舞台美术作品,创作的作品有5幅作品参加全国美(影)展。并获全国二等奖1次或自治区奖2次。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五条 对作出突出贡献且能力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申报破格评审应在本系列级别内,对申报级别的任职年限、学历、外语条件其中一项实行破格。
(一) 申报破格任职年限者,可提前任职年限一年。
(二) 申报破格外语者,年龄须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
(三) 申报破格学历者,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满8年。
第十六条凡申报破格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具备正常申报条件外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担任2部(台)剧、节目主创、执导。
(二)担任3部(台)节目的主角、主奏、主设计(须提交具体说明材料),并获本专业自治区级二等奖。
(三)独立完成的美(影)作品参加全国美(影)展1次。
第十七条凡申报破格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具备正常申报条件外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担任3部(台)剧、节目主角、主奏、主设计(须提交具体说明材料),并获全国二等奖。
(二)参加全国美(影)展3次。
(三)在自治区级出版社出版专著(含画影集)2部。
(四)培养指导优秀创作人才成效显著。
第十八条凡申报破格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具备正常申报条件外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担任5部剧(节)目的主创、主导、主设计。
(二)担任7部剧 (节)目中担任主角、主奏(须提交具体说明材料),并获全国一等奖1次或全国二等奖2次。
(三)独立完成的美(影)作品参加全国美(影)展4次,或在自治区级出版社出版专著(含画影集)3部,并获全国美(影)展二等奖以上2次。
(四)培养指导优秀创作人才成效显著。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参加评审: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三)伪造学历、证明文件、提供虚假材料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的。
如申报评审后,发现举报查实的,一律取消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二十条获奖认定
(一)自治区级以上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和宣传部门(指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批准举办颁奖的奖项。
(二)经自治区级以上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宣传部门批准,由自治区级以上文联定期举办的,有一套完善的评奖制度,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比赛、展览、汇(调)演等。
(三)集体综合奖,执笔、主奏、主演、主创或主设计1-3人。由单位按所承担的任务主次推荐申报。
第二十一条 在影电视系统工作,从事编导、表演、作曲、指挥、演奏、美术等专业的人员,参照前列相应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申报;从事摄影 、摄像专业的人员,参照前列相应的美术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申报;从事舞台装置、灯光、道具、服装、化妆、音响、效果、放映、检片等专业的人员,参照前列相应的舞台技术专业任职条件申报。
第二十二条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成果、证书等材料的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一律为申报时间上年的12月31日。
第二十三条本评审条件本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艺术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职改办〔1999〕21号)同时废止。以前凡与本评审条件不一致的相关要求,以本评审条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评审条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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