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一级教师资格论文要求
一级教师
(一)专任教师
1.学历和资历条件
高中教师须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中等师范以上学历,担任二级教师五年以上。
2.政治思想和师德条件
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
3.教育业绩条件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经验。
(2)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并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论.文.客.服.QQ80018565;因学科特点未安排班主任工作的,须担任本学科的活动团队指导员或教练员工作两年以上。行政兼课人员不做班主任要求。
4.教学业绩条件
(1)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方法丰富灵活,教学效果较好。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导师,虚心求教,在教学团队中发挥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3)行政人员必须现岗兼任学科教学课程。周课时不能少于4课时。
5.教育教学研究条件
具有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态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有校级交流的论文或教学总结1篇及以上。
(二)教研员和电教人员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担任二级教师四年以上。
2.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
3.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关注专业领域学术发展动向,参与区级以上通用教材编写、承担教学指导、教学诊断、教师培训、考试评价等具体工作。
4.协助学校或学科组开展专题研究,发展教育教学特色。
5.任现职以来,每学年深入学校调研、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不少于五次。
6.任现职以来,在区(县)教研活动、各层级教师培训中论.文.客.服.QQ80018565,年均执教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一次。
7.任现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在区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
8.任现职以来,在区级及以上刊物或交流会议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三)德育教师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二级教师四年以上。任现职以来,从事专职德育工作满一年,且任教以来累积从事专职德育工作三年以上。
2.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较丰富的从事学生德育工作经验,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以及适应学生德育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
4.任现职以来,个人获得过校级以上的德育专项奖励。
5.能够遵循德育规律组织指导学生德育工作,做出一定成绩。
6.具有一定的德育科研能力,能够承担德育科研任务,有校级交流的德育论文或经验介绍1篇及以上。
详细信息: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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