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农业技术系列中高级资格评审论文论著条件
论文论著
(一)申报高级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并出版专业著作1部。
2.在科技期刊(具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上发表学术、技术水平较高的论文4篇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其中第一作者2篇。
3.在全国性学术组织、专业协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第一作者学术、技术报告2篇。
(二)申报中级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并出版专业著作1部。
2.在科技期刊(具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1篇。
3.在省市级以上学术组织、专业协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第一作者学术、技术报告2篇。
4.乡镇级单位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相关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2篇-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撰写田间试验研究报告1篇。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均应为本专业,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
详细信息: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技术系列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4〕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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