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达到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一)在市(省部)级刊物发表本专业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管理人员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高水平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10万字及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主编统编教材、教学参考书,本人撰写10万字及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视同在相应刊物发表论文(仅视同1篇,不等同核心期刊论文):
1.主编教材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教材2部,每部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以上。
2.出版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详细信息:天津市技工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准(试行) 津人社局发〔201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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