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论文论著条件
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以上,并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三)参加全国、省级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含教科书、电子音像教材、教师参考资料等)的编写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专业奖励或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
详细信息: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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