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年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论文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以上(前2名,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
(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有2篇以上研究报告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用(第一作者)。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省(部)级奖二等奖(前3名)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前2名)2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的学术专著1部(第一作者论.文.客.服.QQ,80018565,本人完成15万字以上);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并在本专业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有4篇以上研究报告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用(第一作者)。
本条件中核心期刊范围参见下列评价体系之一:1.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3.中国科学院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中的期刊;4.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编制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不含内刊、增刊。
详细信息: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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