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级实验师
(1)具有较丰富的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建设、管理经验,承担实验教学(辅助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维护、实验室管理等相关工作,成绩突出。
(2)积极开展实验技术科研工作,成绩较突出。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实验教学、实验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改进、创新实验教学设计,开发研制教具等方面技能。
(3)公开发表学术、科研论文3篇,或2篇(核心期刊1篇)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SCI/EI/SSCI/ CSSCI论文1篇。
(4)指导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成较绩突出医 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搜集.整理,具有承担区(县)级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能力。
(5)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参编专著或实验教材1部。
②主持区县级或主研市级(排名前3)以上的实验教学改革项目或相关教育技术科研课题1项。
③负责教学实验仪器研制或重大仪器设备改造,取得区县级及以上成果认证(表彰、奖励、鉴定、成果登记)。
④本人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1次(排名前2)。
⑤在实验技术开发、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的引进、利用、改造或指导实验教学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受到市级及以上奖励。
⑥获得本专业领域的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3)。
3.实验师
(1)具有较扎实的实验教学及实验管理的专业知识,能独立开展实验教学与实验管理工作,具有改进实验条件和自制教具的能力;或具有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一般维护、检修、故障排除的技能,能制定科学的实验管理方案。
(2)积极参与实验技术研究,为实验教学提供良好的服务。
(3)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实验管理工作总结或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改革等学术文章,公开发表学术、科研论文1篇。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校级及以上的科研、教改项目1项(排名前5)。
②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5)。
③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区县及以上奖1项(排名第1)。
④参与教学实验仪器的研制或重大仪器设备改造,获得校级以上成果认证(表彰、奖励、鉴定、成果登记)。
(三)基础教育
1.正高级实验师
(1)具有丰富的实验室建设、管理经验,制订高水平的实验室建设规划,为教学、科研提供良好服务;或承担实验教学(辅助教学)工作,并注重对学生实验能力的培养,教学效果良好。
(2)具有较强的实验技术科研能力,成绩突出。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主持区县级及以上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在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技术改进、创新、自制教具等方面成绩突出。
(3)公开发表学术、科研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SCI/EI/SSCI/ CSSCI论文1篇。
(4)指导培养高、中级实验技术人员成绩突出,具有承担市级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能力。
(5)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主编全国实验教材或较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或参编全国规划实验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或主编全市规划实验教材2部;或参编全市规划实验教材2部(本人撰写10万字)。
②主持市级实验教学与管理方面研究课题1项或主研市级实验教学与管理方面研究课题2项,其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市教委一等奖。
③本人(第一作者)制作的教具、科技作品参加竞赛与评比,获国家级二等奖2件次(市级一等奖3件次),或获实验技术授权发明专利2项(排名前3)及以上。
④指导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竞赛、自制教具评比,获国家级一等奖2次以上(国家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3次)。
⑤主持制定国家教学仪器行业标准、实验规程、规范1项或重庆市(教学仪器行业)标准、实验规程、规范2项,并正式公布实施。
2.高级实验师
(1)具有较丰富的实验室建设、管理经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能解决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管理中关键性技术问题;或有一定的实验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
(2)积极开展实验技术科研工作,成绩较突出。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在本单位(地区)发挥实验教学与管理的示范带头作用,研制、开发、改进教具取得一定成绩。
(3)公开发表学术、科研论文3篇,或2篇(核心期刊1篇)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SCI/EI/SSCI/ CSSCI论文1篇。
(4)指导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取得一定成绩,具有承担区县级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能力。
(5)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①参编实验技术专著、实验教材1部。
②主持区县级或主研市级实验教学与管理研究课题1项,或主研区县级实验教学与管理研究课题2项。
③本人(第一作者)制作的教具、科技作品参加竞赛与评比,获国家级三等奖2次(市级二等奖3次);或获得实验技术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3)。
④指导的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竞赛、自制教具评比获国家级二等奖2件次以上(国家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3件次)。
⑤实验教学、实验管理、科研学术成果,获得市级相关部门或市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获得国家相关部门、全国一级学会(行业协会,含专业委员会)三等及以上奖1项。
⑥参与制定重庆市(教学仪器行业)标准、实验规程、规范1项,并正式公布实施。
3.实验师
(1)具有较扎实的实验教学及实验管理的专业知识医 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搜集.整理,能独立开展实验教学与实验管理工作,能独立设计实验教学与实验管理工作方案;或具有对仪器设备进行一般维护、检修、故障排除和管理技能。
(2)积极参与实验技术研究工作,为实验技术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服务。
(3)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实验管理工作总结或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改革等学术文章,公开发表论文1篇。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校级及以上的科研、教改项目1项(排名前5)。
②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5)。
③本人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校级及以上奖项1次(排名第1)。
④参与教学实验仪器制作,获得校级以上成果认证(表彰、奖励、鉴定、成果登记)。
第四条 破格申报高级实验师
担任实验师职务不少于3年,成果特别丰硕、贡献特别突出者,可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实验师。破格申报者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等教育
须具备下列条件任意四条:
1.主持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或新技术推广项目1项,并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有相关证明材料,横向科研项目单项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
2.成果转化工作成绩突出,将应用型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并为国家或学校创造了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与激励。
3.指导学生参加实验技能竞赛,获市级及以上一等奖2项;或本人参加实验技能竞赛获市级及以上一等奖1项。
4.在SCI、EI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IF≥1)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在SSCI/CSSCI中文核心、CSCD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
5.主编并公开出版实验教材或学术著作1部。
6.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课题1项。
7.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3)并有效转化。
8.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奖1项(其中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
(二)中等职业教育
具备下列条件任意四条:
1.指导学生参加实验技能竞赛,获市级及以上一等奖2项(排名前2,或本人参加实验技能竞赛获市级及以上一等奖1项。
2.主持实验技术(或教改)研究,获市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医 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搜集.整理,其中: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第1。
3.参编专著或实验教材1部(本人撰写2万字)。
4. 公开发表学术、科研论文4篇,或2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SCI/EI/SSCI/ CSSCI论文1篇。
5.主持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转化方面的表彰与奖励。
(三)基础教育
具备下列条件任意四条:
1.作为实验技术主要负责人,创建了具有先进水平的实验室,并投入使用(有市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2.指导学生参加实验技能、科技活动、自制教具竞赛,获得市级及以上一等奖2项(排名前2),或本人参加实验技能、科技活动、自制教具竞赛中获市级及以上一等奖1项。
3.参编专著或实验教材1部(本人撰写2万字)。
4. 公开发表学术、科研论文3篇,或2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SCI/EI/SSCI/ CSSCI论文1篇。
5.主持实验技术(或教改)研究获市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其中: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第1。
6.在实验技术开发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市级以上表彰与激励,或实验技术研发成果在3个以上单位推广应用。
第五条 附则
一、本条件是实验技术人员各级职称申报的基本要求,业绩成果是否达到相应水平,应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者提供的材料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其业绩成果均是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
二、公开发表学术、科研论文,主编、参编的教材和著作,须与本人从事的实验技术工作一致,论文作者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是指已出版发行,并有“CN”、“ISSN”、“ISBN”刊号或市教委主管发行的教育科研、信息技术与装备期刊(不含增刊、论文清样)。中文核心期刊以学术论文发表当年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CSCD期刊以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为准。
三、教学、科研成果奖。指由各级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社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等奖项。
四、市级课题(项目)含重庆市教委、市科委下达的科研、教改类课题或规划项目。全国一级学会课题可视为省部级课题。所有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均指任现职以来已完成并正式结题的项目。
五、高水平实验室,包括国家、部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模拟仿真实验中心)。
六、延期申报时间的计算。出现延期申报行为时已满申报年限的,自查处之日起计算;出现延期申报行为时未满申报年限的,自满申报年限时起计算。
七、除各类学校以外,在其他有关单位从事实验教学、研究、管理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其工作量按照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基本工作量为准;其工作业绩和破格申报条件,市级单位按照高等教育、区县级单位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乡镇级单位按照基础教育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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