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图书资料系列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论文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馆员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并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3000字以上)1篇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3000字以上)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上。
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上条规定的论文、著作条件论.文.客.服.QQ,80018565;
(二)主持完成的本专业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
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论文汇编、资料汇编等不在此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河北日报•理论版》及全国性专业报纸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性、理论性文章可视同为在核心期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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