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文条件
申报人员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要求:
(一)学术水平
申报人员应能较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近五年内,在省市级专业杂志(包括有刊号的内部刊物)上发表过由本人独立撰写,有实用价值的财务会计专业论文,或编写过大专以上程度的财务会计教材等。
对本科(含)以上学历者须提交2篇(含)以上(其中1篇须在有刊号的杂志上发表)医学,全 在线.搜集提 供www.lindalemus.com;对大专学历者须提交3篇(含)以上(其中2篇须在有刊号的杂志上发表)。
申报人员在提交的论文中自行确定1篇作为主送论文(字数不低于3000字)。
(二)工作业绩
申报人员应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对经济活动中较为复杂的会计业务及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能胜任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在会计师任职期间,在以下方面作出贡献:
1. 在规范会计基础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并起主要作用;
2. 在以财务预算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全面预算管理(即: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及财务预算)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在深化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发挥参谋决策作用,并在资产经营、资本运作、资金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医学,全 在线.搜集提 供www.lindalemus.com;
4.在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解决重大实际问题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参加重点工程项目或引进项目的经济技术论证和可行性调查审定,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或措施并被采纳。
详细信息: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 沪人[2005]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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