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申报教授资格论文著作条件
根据 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规定:
教授资格条件
第十八条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教授资格:
1.40周岁以上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2.40周岁以下的教师,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8年以上。
第十九条 专业水平要求
具备本学科广博、坚实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省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第二十条 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实践型教师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其中至少1门为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并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
2.认真开展教学工作,近5年来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
3.为学校学科带头人或在学科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有硕士点的学科须有指导研究生的经历;没有硕士点的学科须系统指导过2名以上青年教师。
第二十一条 业绩成果要求
(一)理论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或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主持校级以上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2年以上,或担任省级以上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主要成员2年以上(前3名);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版本新的本专业省级以上精品教材,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直接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
2.科研能力强,主持市(厅)级以上教改、科研课题1项,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改、科研课题2项以上(前3名),并通过鉴定;或获得省(部)级教研、科研成果二等奖或市(厅)级教研、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
(二)实践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第2条和第3—5条中的一条:
1.公开举办过高水平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演。
2.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或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或主持校级以上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2年以上,或担任省级以上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主要成员2年以上(前3名);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版本新的本专业省级以上精品教材,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直接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
3.注重学生专业技能培养,艺术专门院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专业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获得国家级奖1项以上;其他院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专业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累计2项以上,或入围全国专业展演1项以上。
4.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高,本人在表演、创作、设计、创编等专业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国家级奖励1项以上;或创作、设计的作品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性展览、被省级以上专业机构收藏、或重大设计项目被采用、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5件以上,其中至少2件参加全国专业展览或被国家级专业机构收藏或设计作品被知名机构、大型活动采用。
5.科研能力强,主持市(厅)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论.文.客.服.QQ,80018565,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2项以上(前3名),课题通过鉴定;或获得省(部)级教研、科研成果二等奖或市(厅)级教研、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
第二十二条 科研业绩要求
理论型教师任现职以来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影响的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8篇以上。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的学术专著20万字以上,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且仅限视同2篇。
实践型教师任现职以来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和公认的有影响的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4篇发表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取得下列成果的,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仅限视同2篇:(1)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的学术专著20万字以上,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2)出版具有省内领先水平同行公认的画册、作品集可视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由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作品在80幅以上的,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3)获得本专业领域同行公认的国家级专业竞赛最高奖项的,可视同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第二十三条 破格申报教授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教授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高校教学工作25年以上,受聘副教授职务8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5岁以下资历破格申报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除具备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外,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论.文.客.服.QQ,80018565,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两条:
1.在省内外艺术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本学科领域专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等次奖以上奖励2项以上。
2.直接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级专业大赛奖2项以上。
3.获得省(部)级教研、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
4.主持省(部)级重点资助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鉴定。
5.获得省级优秀学术带头人或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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